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铁钼催化剂采购公告

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铁钼催化剂采购公告

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众泰煤焦化铁钼催化剂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7:30。

二、采购要求

(1)铁钼催化剂54立方米(外观:褐色球状物;规格:φ(3?5);堆密度:0.63-0.70Kg/L;点抗压碎力均值:≥50(N/cm);磨耗率≤5.0%;使用前六个月压差≤30KPa,后续使用周期内压差≤50KPa

MoO3:≥6.00 Fe2O3:≥2.5具体细节见技术规格书),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2)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货到新疆阿克苏拜城县产业园区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炉气制甲醇装置内甲方指定位置,运费由供货方承担;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最终按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出卖人提供矿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滚动付款,12个月内付清90%货款,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电汇。留10%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结清。(不允许负偏离)

(5)质保期:要求对含有机硫20~400mg/Nm3的焦炉气,有机硫转化率达97%以上、不饱和烃的加氢率98%以上,质保六个月。

(6)交货地点: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7)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8)报名要求:①若报名单位为生产单位必须上传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②若报名单位为代理商必须上传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9)报价要求:报价同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否则报价无效;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10)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众泰煤焦化铁钼加氢催化剂技术规格书》,报价人须认真阅读技术规格书内容,报价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否则为无效报价。

(11)其他 :装填量未考虑运输及装填损耗,供货商需考虑运输及装填损耗量,并且催化剂供应量必须同时保证总装填体积量和总装填重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0)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投标人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3小时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标书费300元(人民币),收款账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缴纳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由第三方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中标人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2.2、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报价或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2.3、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投标联系人或联系方式、招标文件下载MAC地址、标书上传MAC地址、远程解密MAC地址、报价MAC地址等出现任一雷同情形的。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中原云商平台“操作教程”,网址:

http://bid.zyepp.com/ptsc/******/********/80f*****-3147-48f7-b31b-6b*****b63c6.html

3、中标服务费

3.1付费人和付费费率: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的,不予收取服务费。

3.2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

100以下

1.5%

500-1000

0.8%

100-500

1.1%

1000-5000

0.5%

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4)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人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单位。

2、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评标方式: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有效报价(产品质量满足我方要求,所报价格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推荐成交单位。

2、附件:响应文件模板、合同模板、技术规格书。

3、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人:拜城县众泰煤焦化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电话:高经理 193*****1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徐经理 150*****839

4、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本项目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991-*******)反映。

,新疆

标签: 众泰煤焦化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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