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鉴定公告恒攀建筑破产案件选任审计机构公告2024调鉴42号
2024年10月22日鉴定公告恒攀建筑破产案件选任审计机构公告2024调鉴42号
2024年10月22日鉴定公告 恒攀建筑破产案件选任审计机构公告(2024调鉴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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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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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关于湖南恒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选任审计机构的公告 委托事项:(2024)湘0104调鉴【42】号,本院关于湖南恒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攀公司)破产清算纠纷一案[案号:(2024)湘0104破10号]指定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作为该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现公开摇号选择审计机构。 具体方案如下: 一、审计费用 1、委托审计费用纳入破产费用范围。 2、收费参考湖南省物价厅、湖南省司法局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按该收费标准的50%执行,计费基数以恒攀公司破产财产实际变现价值总额为准而不是账面值,审计机构先提供审计报告,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阶段支付。 二、审计机构的选聘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编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名单》,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 2.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拥有10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2名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其中2名注册会计师),且从事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最近3年内没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二)工作范围 1.对恒攀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审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恒攀公司股东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恒攀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即2017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3日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审计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恒攀公司负债情况; (5)审计恒攀公司资金流向及与关联企业/人、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资金流向、用途、盈亏等情况; (6)审计恒攀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审计恒攀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8)核查恒攀公司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侵占公司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9)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特别披露。 (三)承诺事项 1、签订审计委托协议后在管理人依要求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恒攀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机构应派遣2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3、审计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三、参选文件要求 (一)参选机构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具有的破产清算工作经验;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有意参选审计机构自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下午五点止,摇号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2:00开始),如报名,则视为认可上述条件。最终选聘的审计机构由法院摇号确定(一家首选,一家备选机构),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破产管理人联系方式:汪律师:180*****783) 司法技术室电话0731-********; 监察室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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