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口市2024年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海口市2024年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海口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海口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我局拟定2024年开展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工作,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机构报名参加海口市城镇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遴选。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2024年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检查工作技术服务
(二)最高限价:20万元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服务时间:2024年至2025年3月
(五)采购内容:1、配合甲方组织开展海口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1)博鳌论坛年会及国家督查组等相关专项检查;(2)“两会”期间安全专项检查;(3)“消博会”期间安全专项检查;(4)每年两次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5)“五大”节假日期间安全专项检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6)调查燃气安全事故,出具事故鉴定报告。
2、接受甲方工作安排,按甲方要求完成相关的服务事项,保证工作质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供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燃气突发检查时,乙方需及时安排专家随叫随到。
3、每次检查工作结束第三天向甲方报送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全程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每次检查期间负责提供专家2名、联络人兼司机1名。
5、乙方在检查工作中负责提供7座的工作用车及支付专家劳务费、误餐费等相关的费用。
二、申报条件和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服务机构具有高级工程师人数10名以上。
(三)具备燃气行业相关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资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四)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七)相关业绩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八)报名文件密封成一袋,密封袋的封口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九)有意向参与服务的单位将报名文件于2024年10月21日下午5时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6号市政府办公区15号北楼4楼4024室。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三、评审原则及方法:
本单位成立采购评审小组,召开遴选会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现场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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