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温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YZB-*******
2.项目名称:温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温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技术服务项目 | ******.00 | ******.00 | 是 | ******.00 |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随案生成的纸质卷宗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纸张大小包含 (A3,A4,B5等)。纸张类型包含打印纸,笔记本,草纸,照片,胶片等,对纸质卷宗材料进行电子化扫描并进行图像处理、质检、数据上传以及卷宗组卷、评查、装订、目录打印等服务,实施过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和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卷宗材料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的全部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纸质卷宗材料原件造成二次损伤。扫描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JPEG、TIFF、PDF;扫描色彩:黑白、彩色(档案扫描图像与应于实体卷宗内容一致、整洁、清晰)。
6.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实际完成合同履行期限为验收依据)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
3.2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该项目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东路楷林商务中心7座703室)
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东路楷林商务中心7座70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金水东路楷林商务中心7座703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县人民法院
地址:温县子夏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向东8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平业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楷林商务中心7座703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176*****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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