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份废旧物资出售

2024年10月份废旧物资出售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月份废旧物资出售询价

FS/FJWZ(废旧物资)2024-003

一、术语释义

废旧物资,出售物:是指纳入本次询价范围内的我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已完成价值转移,具有一定残值、其残余物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我公司不再使用的废品、废料、废弃包装物等。具体品种详见附件1:《废旧物资出售品种目录》;

询价人:是指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报价单位、报价人:是指参与报价购买我公司废旧物资的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二、报价人资质

1、连续存续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

2、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证明;

3、出售物涉及有法律法规要求资质的,报价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4、认可并遵守公司废旧物资相关的管理制度;

5、报价单位的法人代表及委托人员,未曾因与公司的相关业务违规行为受到过处罚;

6、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无条件认可并执行本询价书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三、询价评审的组织

公司将组织由采购、仓储、设备、生产、财务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

四、关于保证金的特别规定

1、为了保护相关各方的利益,参与本次报价的单位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交纳,现有清运单位履约保证金不能作为本次询价保证金。

2、保证金交纳标准详见附表一,参与某项废旧物资询报价,交纳相应的报价保证金,总额最低不得低于3万元人民币(不足3万元者需补齐3万元)

3、保证金交款资料。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出售保证金收款信息:

收款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账号:250*****7714

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出售保证金收款信息:

收款人: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账号:258*****6234

附加信息:2024年10月废旧物资出售询价保证金

4、未能成交的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公司将在评审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关单位,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在签订购销合同(协议)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终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合作单位。

五、报价说明

1、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分两部分并分别封装:

第一部分为相关资质方面的内容,参与报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用于资质审核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危险废物类需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证等特殊资质;如报价单位为危险废物小微收集单位需要提供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固废部门开具的允许收集证明须加盖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公章,否则无效。废矿物油废险废物代码:900-249-08,废铅酸电池危废险废物代码:900-052-31

(5)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包装须注明:“资质文件”。

第二部分为报价表。包装须注明:“报价表”。

2、货款支付及合作期限

(1)本次询价的废旧物资合作时间为2024年11月-2025年4月(共6个月)。

(3)货款全部为预交,每月5日前根据我公司当月预估销售额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货款交至风神指定账号,或者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由我公司通知报价单位随时缴纳货款,并开通等额授信,货款不足严禁物资出厂。

2、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应对《废旧物资出售品种目录》所列的废旧物资进行报价,填写《报价单》;

(2)报价表应同时提交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U盘),且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顺序;纸质版与电子片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报价表为准;

(3)报价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认定的合理市场价,如低于公司认定的合理市场价,公司可重新进行询价;

(4)每一种报价的废旧物资只能对应一个报价;

(5)询价文件所列的每一种废旧物资以询价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为依据,同时报价低于我公司认定的合理市场价视为无效。

3、响应文件的书写及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中的字迹应清晰、工整、易于辨认,且不得出现涂改现象,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须密封在档案袋中,且档案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公章,同时在档案袋上写明报价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六、询价文件发放及报价

1、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出售工作小组负责发放询价文件和评审工作,评审小组由公司采购部、审计、纪委、财务、废旧物资主管部门等部门人员组成,废旧物资主管部门领导为本次废旧物资询价工作小组组长。

2、资质审核:由评审小组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时须在工作小组组长、财务部代表、审计等部门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核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经营许可证、2021年以来的财务证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身份证、委托书等,特殊危险化学品废旧物资需另外提交危化品处理资质及运输资质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对报价标进行评审,审核不通过报价无效。

3、报价单位报名后,通过银行缴纳保证金后,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单须附到资质文件中,无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单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4、询价文件的发放。2024年10月15日进行,拟报名单位在资质初审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给报价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提供单位委托书)

5、询价文件发放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18时。

6、现场废旧物资踏勘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1日 9时 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西门集合)

7、响应文件资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部

收 件 人:李子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391-*******

报价联系人:

现场负责人:靳朝晖 137*****325

焦作商务负责人:李子156*****749

倍耐力商务负责人:李震139*****196

8、报价意向表《2024年10月废旧物资报价意向表》附件3)需于2024102412时前提交,盖章扫描发送邮箱:lizi1@sinochem.com

七、询价评审

1、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在2024年10月24日18时

评审时间:2024年10月25日(暂定)

评审反馈时间:2024年10月27日(暂定)

2、评审

(1)本次询价每类废旧物资均为最高报价者为成交单位。

(2)发生下列情况时为无效报价:

l未按照询价文件及规定的要求予以密封、签署、盖章的;

l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l报价人对于评审结果不予认可的;

l报价价格低于公司认定的合理市场价;

l报价人针对同一标的物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l报价中出现具有不确定价格的文字描述(如“跟标”,“比**高**”)的;

l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的,影响对报价判断的;

l违反询价书其它要求,影响对报价进行实质性判断的;

l虚假响应询价文件的;

l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

l其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或与有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八、特别说明

1、在公司询价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报价单位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同时,报价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委托人将被列入公司“废旧物资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废旧物资招投标/报价。所交保证金不再退还:

(1)一个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同时代表两家及以上单位参与同一种或不同品种废旧物资报价的;

(2)报价单位在评审后放弃的;

(3)报价单位有串标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2、报价单位报价两种及以上废旧物资的,只要有一份标的符合上款要件的,除该标的按上款规定处理外,其它标的的报价资质将被视为自动丧失,但所交保证金可以返还。

3、公司有权选择任何媒体对过程或结果进行披露。

4、废旧物资回收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国六及国六以上排放标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不允许使用高箱车和箱货车。

5、对成交单位管理要求:

(1)成交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外来人员安全作业协议书》等安全协议,成交单位需确保其人员及车辆在我公司范围内的安全作业活动。

(2)成交单位工作人员需进厂时,必须穿着公司指定的带有标志的工装。禁止在公司指定区域之外的区域进行任何作业。每发现一人次违犯本条规定的,扣罚50-100元。

(3)履约保证金(押金)作为成交单位的履约担保,用来对成交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考核使用,不能用作预付款。

(4)成交单位在执行合同期间不得以非正当理由中断业务或擅自要求调价;否则,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委托人将被列入公司“废旧物资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废旧物资招投标/报价,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

(5)在合同执行期限内成交单位和个人须按我司要求进行提货,以及在规定期限内清理物资、清理现场。对成交后不能履行本询价文件所规定的条款、不及时清理物资造成积压影响现场严重者,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委托人将被列入公司“废旧物资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废旧物资招投标/报价,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

(6)成交单位在执行合同期间,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一经查实,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委托人将被列入公司“废旧物资黑名单”,同时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押金),三年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公司的废旧物资招投标/报价。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成交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必须涂装公司指定的颜色和标志,并在规定的线路和区域作业。每发现一车次违犯本条规定的,扣罚50-100元。

(8)成交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只能运输本单位中标的废旧物资,不得为其他成交单位运输废旧物资。每发现一车次违犯本条规定的,扣罚50-100元。

(9)本次询价结束后,原成交单位将各自原来的物资彻底清运完毕之后方进行新价格的切换执行。若未彻底清运,则视为自动放弃所有中标物资,涉及物资届时我公司与二标单位协商后由二标单位负责清运。

违犯上述(4)-(9)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司将视为成交单位违约并有权中止合同。

九、其它

1、报价人必须认真阅读本询价书,凡参与报价均视为认同本询价书所有条款,遵守本询价书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报价行为负责。本次询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因出售的是废旧物资,无质量标准,我公司对物资质量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对物资质量、种类提出异议,物资名称、范围由我公司负责定义和解释。

3、合同执行期间,若市场平均价格连续30日高于合同价格10%以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重新询价。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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