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6-QY025C-福建中烟净气型药品柜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6-QY025C-福建中烟净气型药品柜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福建中烟净气型药品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2016-QY025C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净气型药品柜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W2016-QY025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类(设备名称) | 采购 数量 |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 交货地点及交付期 |
1 | 1-1 | 净气型药品柜 | 2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1-2 | 手持式风速仪 | 1台 | |||
1-3 | 手持式温湿度仪 | 1台 | |||
1-4 | 无线温度传感器及配套采集器 | 1套 | |||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仅对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和证明文件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金的,则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须含有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数额)。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提供一份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提供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3投标人若非主要投标设备(净气型药品柜、无线温度传感器及配套采集器)制造商的,须提供主要投标设备制造商或其在国内的合法机构(合法机构包括:制造商在中国境内的办事处或其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主要投标设备的授权函。
注:主要投标设备的授权函由制造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办事处出具的,须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函/格式一”授权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授权由制造商在中国境内代理商提供的,须同时提供“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函/格式二及格式三”授权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上述基本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200元。如需邮寄,邮资到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肆佰元整。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接受邮递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投标截止当日上午8:30~9:00)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收标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11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当天在大厦二楼收标处告知具体的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www.fjtic.com.cn)、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www.tobacco.gov.cn)和中国()网站上发布。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1.1招标人情况:
招标人名称: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
11.2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邮编:361004 邮箱:lq@gwcg.com.cn
联 系 人:林小姐 电话:****-******* 传真:****-*******
11.3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市农业银行非矿支行
12.投标报名:
12.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邮寄购买招标文件并报名。
12.2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并填写报名表(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纳税人代码等)。
12.3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的,可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将标书费、邮寄费汇入本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并将报名资料(格式如下表)连同标书费、邮寄费的付款凭证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lq@gwcg.com.cn。如有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当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项目:净气型药品柜等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W2016-QY025C)投标报名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 ||
投标人全称 | (全称并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单位邮寄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移动电话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纳税人代码 |
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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