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无线城区网络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虹口区无线城区网络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虹口区无线城区网络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虹口区数据局(上海市虹口区信息化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 20: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政府采购网 | ||
预算金额 | ¥198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佳颖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虹口区数据局(上海市虹口区信息化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虹口区飞虹路518号1号楼208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飞虹路518号2号楼2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虹口区无线城区网络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虹口区无线城区网络服务
预算编号: 09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虹口区无线城区网络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主要为虹口区全区各委办局、街道等单位提供虹口区新型无线城区网络服务,确保网络的互联互通,提供整体运营服务。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无线城区网络服务:为各单位提供虹口区无线城区网络服务。确保区内2000余个现有和新增应用终端、业务数据可以实时传输至相关平台;相关公共场所已建视频无线复接300余处,并按要求传输级联至区视频汇聚共享平台。
2.公益 WIFI 无线网络服务:负责全区100余个公益WIFI站点的整体无线网络覆盖和日常运营服务。
3.配套技术支撑服务:包括调研规划、现场培训、安全策略规划、持续保障运营服务。
整体服务期限:1年
合同履约期限: 365日历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响应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响应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响应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2、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响应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响应报价(此最终响应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联合体响应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预算资金性质为中小企业预留,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6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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