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公告
遵义市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2024黔03破预1号)
关于选定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公告
根据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街道沙坝村村民委员会的申请,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义中院”)于2024年9月3日作出(2024)黔03破(预)1号《决定书》,决定对遵义市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渝兴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时指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临时管理人在遵义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依法于2024年9月24日开展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工作,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北交互联平台等公开渠道发布了《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公告》。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共有3家工程造价鉴定机构、3家审计机构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报名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为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贵州百胜数源工程技术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本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的审计机构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华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杭康峰(杭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其中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组成了联合体进行报名。临时管理人于2024年10月 11日召开会议对报名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进行评议、选定;受临时管理人邀请,渝兴公司的股东、主要债权人参加了会议并充分发表了意见。
临时管理人在审阅完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报名文件,并全面听取了相关陈述及其对临时管理人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后,从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报价、破产项目经验、服务内容、服务响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案的审计机构。临时管理人后续将尽快与选定的两家机构磋商合同条款并签署合同。
特此公告。
遵义市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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