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消防维修施工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消防维修施工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消防维修施工改造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消防维修施工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HGFZ-XB-*******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滨河东路以南苑陵路以北。
4.采购范围:新港花街地下车库、民俗文化园地下车库、轩辕阁、主展馆、儿童馆、华夏馆、主消防控制中心(东游客服务中心)、西游客服务中心等消防设施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警铃、控制模块、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联动控制台、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防火木门等)、疏散指示系统、应急照明、消防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自动水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通讯、应急广播系统以及其它消防系统的维修(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选取1家成交单位。
6.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满足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可查(需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查询信息)。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施工过不小于*****平方米成功应用的案例3个项目及以上(开标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盖红章)。
4.信誉要求:
4.1供应商在近三年内(即指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2021年10月22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承诺对象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2供应商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3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未显示查询时间等的,可由采购单位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5.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显示的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至少包括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与本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具有同类项目的建设经验,须提供近3年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2 供应商与采购人以及采购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响应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17时3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供应商入库及CA锁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自助绑定/删除操作手册》。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供应商需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锁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询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图片,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单位对除上述平台以外的任何平台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
联系人:寿先生
电 话:18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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