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2 | 企业业绩 |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业绩”。 |
3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沈阳分公司辽中环高速路桥梁钢扶手更换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HW2LN-2024-25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分公司辽中环高速路桥梁钢扶手更换工程施工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辽宁省高
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分公司辽中环高速路桥梁钢扶手更换工程施工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分公司辽中环高速路桥梁钢扶手更换工程施工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7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9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
海环宇商务写字楼10楼10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
海环宇商务写字楼10楼1002室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纪
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四环路进步收费站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873063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 邓先生、马女士
电 话: 024-88325378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沈阳分公司辽中环高速路桥梁钢扶手更换工程施工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沈阳分公司辽中环高速路桥梁钢扶手更换工程施工询比采购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
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沈阳分公司管段三面船管理站辽中环高速(K169+3-
K230+100)2008年通车运营,因运营时间较长、车流量较大,基础设施老旧,原有
桥梁钢扶手出现了磨损、锈蚀、损坏等情况,为了确保使用安全和提升整体美观
度,决定对钢扶手进行更换。新钢扶手具有高强度、耐腐蚀、耐磨损等特性,扶手
表面经过镀锌处理,增强其防锈和美观性能。
2.2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为沈阳分公司辽中环高速路桥梁钢扶手更换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
及缺陷修复。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施工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计划工期:1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
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安全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资质
等级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
设施养护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2
3
企业
业绩
主要
人员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
或维修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业绩”。
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
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期的安全生产
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响应。
3.4 供应商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加投标响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
的。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
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沈阳桥梁钢扶手+
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zzhwzh01@1
26.com邮箱,并经采购代理机构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
rive.com/s/B5x5fewBtcp,下条(4)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
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格式);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
)”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
件(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
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
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
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
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询比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支
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110010205000590859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ZZHW2LN-2024-257+单位名称)。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
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
号中海环宇商务写字楼10楼10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四环路进步收费站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87306300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马女士
电 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