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应急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证性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应急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证性检测项
目竞争性碳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4-480-JYZ00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应急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证性检测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39
195.00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应急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
证性检测,主要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
护工程、交安工程的实体质量指标检测和所使用的原材料及产品的试验检测(
具体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证性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证性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
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A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
职称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师执业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2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兴南路31-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兴南路31-1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9A
联系人:王奕达
电话:0429-8219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兴南路31-1
联系人:李明原
电话:0429-3710370
电子邮件:yjzx1n@163.co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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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应急工程监督检测
和交工验证性检测项目
竟争性碳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480-JYZ006
项目名称: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水毁应急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证
性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礎商
预算金额:139,195.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39,195.00元
采购需求:2024年葫芦岛市普通国省千线公骆水毁应急工程监督检测和交工验证
性检测,主要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
交安工程的实体质量指标检测和所使用的原材料及产品的试验检测(具体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出监狱企
业发展和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
测机构等级证书和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领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
称和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师执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从2024年10月16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每天9:00
11:30,13:30
16:00(节假日休息),向供应商出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包,售
后不退。
2。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企业公章);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载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授标载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00时(北京时间)
3.接收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兴南路31-1
五、发布碰商文件的蝶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非法转载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概不负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虑
名称:葫芦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莉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49A
联系方式:王奕达0429-8219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兴南路31-1
联系方式:李明原0429-3710370
邮箱地址:yjzx_ln@163.com
开户名: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五里河支行
账号:640720000000000000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