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技改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年技改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服务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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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025 年技改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0222FW20241833、HTCL-XB-241103
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025 年技改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
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025 年技改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技术
服务。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龙江化工聚碳酸酯聚碳酸酯联合项目一期于 2023 年 12 月份投产,
结合近 1 年的经营、运行情况,计划于 2025 年对装置进行优化改造,其中主要改造项目如
下:增设 1 台 2000m³丙烯储罐、1 台 2000m³异丙苯储罐、1 台 3000m³苯酚产品储罐、一台 500m
³酚焦油储罐及配套设施,投资概算约 3000 万元;增设 1 座约 2000㎡的丙类库房及配套设
施,用于储存辅料三剂、公用工程四效蒸发钠盐。投资概算约 600 万元;优化利用 20 万吨/
年纯苯装置副产解析气,增设一座 50t/h 燃气锅炉,含厂房及配套设施。投资估算约 4000
万元;为保证项目建设过程的合规性,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
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对项目施工图进行消防、人防、技术等进行联合设计审查;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 最高限价:21.2 万元。其中预留储罐完善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 8.1 万元;解析
气优化利用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 8.1 万元;新增库房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 5 万元
(含技术服务费及增值税费等预计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完成预留储罐完善项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新增库房项目的施工图
设计审查;出具三个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属地主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视为验收合格;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收到审查资料并确认齐全后 20 个工作日内(答复和施工图设计整改时限
不计算在内)完成预留储罐完善项目、解析气优化利用项目、新增库房项目的审查工作。
2.3 服务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机
构类别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类(消防)和市政及工业基础设施工程一类(消防);审查范围包含
石油天然气行业(消防)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消防)和房屋建筑工程一类(消防);
(2)业绩要求:供应商 2020 年 1 月至今(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石油化工医药行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业绩证明
材料须体现上述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近 3 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
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 9:00 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00(北
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
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
目无需供应商办理 CA 锁。
5、系统使用费
5.1 系统使用费 300 元。
5.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同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5.3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 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
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
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
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
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评审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
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3000.00 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电子竞价平台提示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前。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
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
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时的手机号发送,
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
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
效交纳的,评审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00 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
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
认开启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冯雪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180 号
联系人:李慧、李霞
电话:0451-82329250
电子邮件:fujiahui1022@126.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标签: 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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