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准东芨芨湖产业园生产供水项目(一期)可研、勘察、初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ZDXG-2024-XM68-BD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芨芨湖产业园生产供水项目(一期)可研、勘察、初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 DN1400mm 供水管道 3.39km 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起点为昌源水务老君庙二
级供水管线 7#分水口,终点为至新业集团项目西侧用地边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芨芨湖产业园生产供水项目(一期)可研、勘察、初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芨芨湖产业园生产供水项目(一期)可研、勘察、初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或经第三方
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 2024 年任一个月
完税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月(2024 年 6 月-2024 年 8 月)社保缴纳证明,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燃
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
质;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具备高级职称(给排
水专业),提供在本单位(2024 年 6 月-2024 年 8 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业绩:需提供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
料。
(4)项目负责人业绩: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等证明材料,业绩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
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
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
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打印对应的网页查询截图
并加盖公章)。
(7)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的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上午 9:30 时-13:30
时,下午 16:00 时-20:00 时,10 月 18 日(周五)文件获取接收至上午 13:30 时;凡有
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
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
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⑤项目负责
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
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或盖法定代表
人章(鲜章),委托代理人需签字或盖章(鲜章)。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厅纸质文件递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厅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准东芨芨湖产业园生产供水项目(一期)可研、勘察、初设项目已由已由新疆准东水务发展
有限公司计划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疆准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00000.00 元
2.工程概况:新建 DN1400mm 供水管道 3.39km 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起点为昌源水务老君庙
二级供水管线 7#分水口,终点为至新业集团项目西侧用地边界。
3.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设计、概算编制及勘察设计所涵盖
的配套服务,专题报告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环评、节能评估并按招标人要求完成
有关部门对各阶段(可研、初设)及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批复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或经第三方
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 2024 年任一个月
完税证明)和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月(2024 年 6 月-2024 年 8 月)社保缴纳证明,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燃
气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
质;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具备高级职称(给排
水专业),提供在本单位(2024 年 6 月-2024 年 8 月)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业绩:需提供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至少 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
料。
(4)项目负责人业绩: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等证明材料,业绩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 24 日发
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
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
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6)信誉要求:凡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打印对应的网页查询截图
并加盖公章)。
(7)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的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及周末);上午 9:30 时-13:30 时,下午 16:00
时-20:00 时,10 月 18 日(周五)文件获取接收至上午 13:30 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在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企业资
质证书复印件;⑤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鲜章),法定
代表人需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鲜章),委托代理人需签字或盖章(鲜章)。提供的资料不
符合规定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厅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厅
七、其他
1.服务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签订后 5 日历日内完可研报告送审稿;勘察及初步
设计:可研批复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勘察成果和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专题报告编制进度满
足项目审批的需要。具体以履约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各级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
批复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准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路 101 号数据中心 311 号(五彩湾)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699226817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07 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994-6752600、0994-2283981
电子邮箱:zhundongxiangguan@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五彩路能源集团大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992268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0994-6752600
电子邮件: zhundongxianggu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