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子镇同德村日光温室建设招标公告
两家子镇同德村日光温室建设招标公告
两家子镇同德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GY-*******-G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家子镇同德村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农字[2016]2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两家子镇同德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
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9163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建设日光温室6栋共5.4亩。
2.2 建设地点:两家子镇同德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工期172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企业不良行为包括各种不良行为通报记录、质量安全事故、合同纠纷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小三楼)报名。
投标报名时须授权委托人(注: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外省企业入吉备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有关部门开具的无在建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9) 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更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小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两家子镇同德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于建航
电话:155*****5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小三楼
联系人:路建
2016年10月13日
标签: 日光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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