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安防系统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安防系统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安防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8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ZC2024GK-130
项目名称: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安防系统)
预算金额:108.00(万元)
最高限价:108.00(万元)
采购需求:对本院审判法庭及基层法庭各区域内新建安防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此项目可执行该通知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7)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7至2024-11-08,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获得。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08 09:00:00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使用CA锁登录生成。注: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须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发生)如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特别强调: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供应商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0936-*******) (2)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①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angye.gov.cn/ggzy/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发展大道中央商务广场东侧
联系方式:093*****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中铁国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名门首府11号楼二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56*****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霞(采购人)臧金生(招标代理机构)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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