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GNSS全智能接收机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蓝山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GNSS全智能接收机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购 销 合 同
需方(甲方)蓝山县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6年 月 日
供方(乙方):永州三联测绘仪器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元) | 金 额 (元) | 备注 |
1 | 全智能GNSS | 华测T8 | 套 | 1+1 | 87600 | 87600 | 清单见附件 |
合 计:人民币大写金额:捌万柒仟陆佰元整 |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供方交付的GNSS须为全新正品。
2、供方交付的GNSS须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且符合本合同规定要求。
3、供方交付的GNSS,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供方于十个工作日(含当日)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
3、运输途中的一切责任由供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
供方交货验收后,需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五、售后服务及质量保修期
1、交货时,供方随货派技术人员对以上仪器调试工作,并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2、供方所交付的GNSS在质保期内如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需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GNSS主机保修壹年。(人为除外)
4、GNSS过保修期后终生成本维修。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可有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义务履行完毕效力自然终止。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黄磊
电 话: 电 话: 139*****823
户 名:永州三联测绘仪器销售有限公司
帐 号:4300 1510 2710 5000 0935
开户行:建行湖南省永州分行梅湾路支行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