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消防车招标公告
泡沫消防车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泡沫消防车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凤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 ||
行政区域 | 凤山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10月13日 10: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6年10月13日 08:30至2016年10月17日 17:30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凤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登峰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工****-******* |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凤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泡沫消防车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泡沫消防车采购
项目编号:XPHC2016J11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凤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张登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代理机构地址: 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提供检察机关在公告期内出具的竞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8:30至2016年10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 08:30至2016年10月1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5: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 泡沫消防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XPHC2016J11008
三、竞标内容:泡沫消防车1台等设备一批。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整。(财政资金)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竞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达到本次竞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提供检察机关在公告期内出具的竞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书面告知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购买竞标文件要求
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联系电话/传真:0778- 2111666
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携带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办理(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能证明委托人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投标单位最近半年内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八、竞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要求:
2016年10月20日15时30分在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河池市南新西路132号)截标及开标。
届时竞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竞标保证金到账证明及银行转账单原件。
投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同时必须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备查原件,如原件不齐或无效的,可能将被拒收投标文件或按无效标处理。
九、竞标保证金:¥5000.00
投标人应于截标前按规定足额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形式从投标人账户缴存至以下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河池名都支行
六、竞标咨询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凤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登峰
监督管理部门:凤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马主任
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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