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询价公告

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
品目

其他文艺设备

采购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行政区域 大足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0: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
每日上午:09:00:00 至 12:00:00 下午:14:00:00 至 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1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秦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99*****281
采购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山北山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3-********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两江新区星光五路3号希西云谷C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99*****281
附件:
附件1 (鸿兴10.17)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定稿).doc

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DZQ24A*****)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2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DZQ24A*****

项目名称: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80,000.00元

最高限价:1,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 1,480,000.00元 1 详见询价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48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均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09: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前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五、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10:00

询价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前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景路123号,大足区市民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山北山路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唐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99*****281

代理机构地址:两江新区星光五路3号希西云谷C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99*****281

九、附件

(鸿兴10.17)2024年中、小学美术器材采购(定稿).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标签: 美术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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