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治理项目调研公告

空气治理项目调研公告

我院拟对天河院区技能中心空气治理项目进行调研,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天河院区技能中心拟进行空气治理,治理房间数约10间,治理面积约720㎡,详见附件1(注:该面积为预估面积,最终面积以实际治理为准)。

2、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空气除甲醛及除味工程服务、进行除味剂及甲醛清除剂喷涂、对天花、墙面、家具表面、窗帘等物体在表面进行光触媒喷涂、进行臭氧紫外线灯照射、空气治理除味机放置、对已经治理完的区域进行加强和巡检、开启通风及照明系统、治理后请第三方具备CMA资质检测单位验收合格、质保服务等。

3、治理后的检测结果应符合国标GB*****-2021(建筑环境通用规范)“I类民用建筑工程”:甲醛≤0.07mg/m3、苯≤0.06mg/m3、甲苯≤0.15mg/m3、二甲苯≤0.20mg/m3、氨≤0.15mg/m3、TVOC≤0.45mg/m3(住宅、医院、幼儿园、学校等)。

4、项目预算:1.2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有能力承担因所供服务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响应供应商在参与公开招标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5、具备室内环境净化或治理相关资质证书。

三、项目调研内容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报价:含单价及总价。

3、提供相似服务同类业绩。

4、提供相似服务满意度评价。

四、调研响应要求

1、报名资料:

(1)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授权证明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提供用户案例证明。

④企业规模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需合并成一个文件。

2、电子版方案以及电子版报价(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3、提交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00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 020-********

5、电子邮件地址:szyjjb2@gz.gov.cn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治理区域平面图.pdf




标签: 空气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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