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洛渡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溪洛渡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公告
溪洛渡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02*****002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溪洛渡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物资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下设电厂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是溪洛渡水电站的项目业主(为本项目的买方),本项目招标完成后将由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与中标人完成合同签订并负责合同实施。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溪洛渡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是溪洛渡电厂实现自动化过程控制和管理的核心,其监控对象涵盖溪洛渡水电站主辅设备,包括:18台水轮发电机组(单机额定出力700MW)及其辅助设备,18台三相主变压器,500kV GIS开关站,8个泄洪深孔闸门,7个表孔及4个泄洪洞,厂用电,油气水设备、排水系统等。
目前溪洛渡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已服役超10年,为了提升设备性能和可靠性,适应新技术发展和应用,计划对溪洛渡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
(1)设备物资采购
采购1套溪洛渡水电站自主可控计算机监控系统,包含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厂站层、现地层设备及相关设备,包括:
(1)提供1套自主可控计算机监控系统软件,1套厂站层硬件设备(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等),1套异地备份系统,1套网络安全防护设备,1套卫星时间同步系统。
(2)提供18套机组现地控制单元(以下简称LCU),10套GIS、公用LCU等监控系统现地层设备。
(3)提供具备仿真、测试、培训等功能的离线培训仿真平台。
(4)完成计算机监控系统功能优化与智能应用研究并现场实施。
(5)提供溪洛渡水电站监控系统改造所需的全部材料,其中电缆、光缆须按照供货清单中规定的数量供应。
(6)提供在供货清单中规定的备品备件。
(7)提供在供货清单中规定的专用工具、维修试验设备和测试仪器表,以及其他现场安装调试及试验必需的试验仪器和设备。项目结束后上述工具、仪器和设备仍归乙方所有,使用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安装调试与试验
投标人应提供除备品备件以外的其余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验、第三方评估与审查及协调,包括:
(1)完成旧设备及盘柜拆除、转运。
(2)完成新设备及盘柜转运、安装。
(3)完成除备品备件以外的其余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包含所有外部接线安装)。
(4)完成改造施工涉及的全部配线、接线、光纤熔接、号头号牌打印标识等。
(5)完成改造施工涉及的全部电缆、光缆敷设(包含弃用线缆回收)。
(6)完成合同设备的工厂组装及试验、出厂验收试验、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及验收等全部工作,以及施工期的维护、管理和直至移交给甲方之前的全部工作,以及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非标准件的加工、制作与安装。
(7)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关基测评与评估、商密评估以及漏洞测试等网络安全要求的所有测试及评估,并提交相关报告。
(8)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涉网试验等影响设备上线运行的所有要求的试验,并提交试验报告。
(9)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AGC/AVC控制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入网检测报告。
(10)提供计算机监控系统软件的恶意代码检测、代码审计等网络安全测试报告。
(11)全面配合完成监控系统网络安全审查。
2.3计划工期及交货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设备试验、第三方机构检测评估等)均须在203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其中,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监控系统厂站层全部设备、第1台机组LCU、第1台公用LCU设备应具备交货条件,其余设备交货时间由招标人根据设备停电计划提前60天通知中标人;各批次设备的安装调试时间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本项目设备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不低于600MW水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新建或改造的供货业绩;
(3)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无两年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8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4日17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首先成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的注册供应商:
4.3.1 针对已在原平台(http://epp.ctg.co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无需重复注册,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的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登录,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4.3. 2针对未在原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注册供应商。
4.4 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对应标段后的【购买文件】按钮,严格按照页面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缴纳标书款,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新平台“投标管理-标书订单”中自行申领下载。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8日10时00分。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tps://esign.ctg.com.cn,服务热线:010-********/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http://epp.ctg.co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生产管理部。
监督电话:087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溪洛渡电厂运管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870-4549 094/152 8706 0566
电子邮件:guo_rui@ctg.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368号三峡大厦B区15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28-********
电子邮件:zheng_wanyong@ct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标签: 监控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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