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渡河河道清淤及二渡河、水坑河“8.12”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二渡河河道清淤及二渡河、水坑河“8.12”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龙川县二渡河河道清淤及二渡河、水坑河“8.12”水毁修复工程批复文号龙发改〔2016〕196号批复单位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所在地区河源市项目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类型施工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川县二渡河河道清淤及二渡河、水坑河“8.12”水毁修复工程经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龙发改〔2016〕1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龙川县财政局统筹解决,已落实。招标人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川县老隆镇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任务为二渡河河道清淤及二渡河、水坑河“8.12”水毁修复。
2.3规模:项目总造价为103.8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①二渡河河道清淤整治工程;②二渡河水毁河堤修复工程;③水坑河河口段挡土墙工程。
2.4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龙川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预算为准。
3.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资质。
3.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B类)。
3.4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3.5拟派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类)。
3.6河源市市外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7投标人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4.报名地点和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二号)
4.2时间:2016年 10 月 13 日至 10 月 19 日,(每日:9:00至11:30,15:00至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 10 月 19 日 17:00 。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4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类)复印件。
5.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水利水电中级(含)以上)。
5.6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类)复印件
5.7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5.8河源市市外企业须提交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已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9已办理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录入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网址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5.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按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
5.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1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13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5.1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或有冒名顶替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移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5.15以上全部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三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6.投标人须知
6.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以汇入时间为准)提交2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需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算起)。银行转账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开户单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账 号:****************25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
6.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三人(一人一岗,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必须全程参加投标报名及开标会议。如未达到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4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一人一岗)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6.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统一对投标申请人及相关执业人员进行(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及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6年 11 月 8 日 9:30 至 10:00 ,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富民街二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 11 月 8 日 10:00 。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龙川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 生 联系电话:****-*******
9.2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袁 生 联系电话:****-*******
9.3招标代理单位: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生 联系电话:****-*******
发布人龙川县中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6-10-1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河道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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