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充电桩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校内充电桩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编号:SCPCFE-2024-F-076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校内充电桩项目

(二)预算金额: 18万元

(三)采购方式: 校内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为全面贯彻国家电动汽车发展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布局、有序建设及规范运营,保障和推动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川办发〔2022〕34号)等文件精神,确保充电桩网络的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校教职工的新能源汽车在逐年增加。为满足教职工对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规范集中汽车充电停放,消除因私接电线对汽车充电造成的安全隐患。学院本着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要求,拟在现有南大门停车场停车位内安装充电桩20台。

详见采购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1-6条提供承诺函)

7、其他特殊条件:无。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2日上午10:00。

2.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https://www.scpcfe.cn/gzc/

3.发放方式:

投标商家于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相关栏目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递交地点: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2)投标人应在2024年10月22日上午9:30-10:00时间段内将响应文件送达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明德楼国有资产管理处1208室。

(3)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相关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递交。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

(5)本项目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供应商须现场递交。

2.响应文件的密封

(1)采购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每页须加盖采购申请人公章,胶装成册并从目录页开始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应粘上响应文件封面,并填写相应内容。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粘贴牢固,加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文件,学院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或视为无效投标。

六、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可自行踏勘。(踏勘联系人:周军,联系电话:135*****719

七、采购联系方式: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4111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0月17日

标签: 校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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