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浮江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流域》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省大余县浮江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流域》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编制《江西省大余县浮江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流域》规划(国内服务) | 1 | 项 | 一、项目背景:为了做好国家《重金属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加快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区域、示范流域工作,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2016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十三五”重金属综合防治示范区域和示范流域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相关示范工作。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和江西省环保厅相关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大余县浮江河流域被环境保护部正式列入国家“十三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示范流域(全国8个示范流域江西省唯一示范流域)。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1、流域内有关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基本情况; 2、流域内重金属污染现状与主要问题表征与分析,明确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整体思路和方案并给出可实施的工程措施方案和清单; 3、《规划》总则,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想、目标指标等内容; 4、流域内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任务主要包括:流域内重金属污染的来源、分布、特征、危害及演变趋势等整体环境风险评估、重金属点源污染治理、采矿密集区河岸带面源防治、废石场和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河道疏浚与水体修复、重金属污染农田的生态修复、排污企业升级改造治理、重金属污染监测、预测预警以及应急的能力建设等; 5、流域内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优先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的主要目标、重点内容、初步预算、实施周期、工程治理措施等; 6、流域内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管理制度措施,政 策与组织保障,主要政策支持、资金支持、组织领导、过程监管、财务审计、绩效考核等。 三、在25个工作日内需提供10本纸质版,并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意见的《规划》成果。 | 4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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