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招标公告
大亚湾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招标公告
大亚湾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拟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协助我局开展辖区行业领域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大亚湾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行业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培训对象:协助我局开展辖区行业领域全员安全生产强制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但不局限于交通运输、港口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驾驶员、押运员、危化品装卸员等其他重要岗位人员。
(二)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指引》《船舶防台风指南(试行)》《港口航道领域防汛防台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要点》等相关规定要求、行业有关重点检查事项,以及事故案例分析、职业危害及其预防、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等。
(三)培训要求:
1.分类、分批次开展培训和考试,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考试。
2.培训总人数不少于1800人,培训期次不少于14期,每期培训时长不少于4学时。
3.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组织参训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标准为80分(统一100分制),对不合格者组织补考1次。
三、项目相关要求
(一)本次以项目整体进行三方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交付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后续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预算金额:******元
(三)服务期限:按照具体合同执行。
(四)服务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供应商应承接过类似安全培训项目;项目拟派的培训教师应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高级职称。
4.参加本项目询价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考评验收要求: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对培训考试开展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结束后根据合同履约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并依据验收结果支付合同尾款,若验收不合格,则支付合同尾款时扣除合同总价5%。
四、项目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所需材料
1.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9ccc900e2171f.proxy.huizhou.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5.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项目询价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同类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团队成员职称等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团队成员参保证明(近三个月,加盖公章)
10.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实施的任务、方式、团队、步骤流程、计划安排,项目质量管理和服务承诺等内容)
(二)响应文件报送
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上述响应文件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装订成册,相关资料须每页加盖公章,密封送至大亚湾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501室安全监督组。注:邮寄响应文件时,应在最外层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三)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30前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文件,均不予受理。
五、询价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下午15:00
2.地点:大亚湾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六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大亚湾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地 址: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石化大道中(二月天花园旁)
联系人:侯涵冰
电 话:0752-*******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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