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维保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维保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维保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二楼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4-CS-1911-001R

项目名称: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等设备维保):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1(年)详见采购文件420,000.004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1年,有效期3年(每年经医院考核合格后续签)

合同包2(第二标段: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维保):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1(年)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1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1年,有效期3年(每年经医院考核合格后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等设备维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

合同包2(第二标段: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维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第一标段:全自动清洗消毒器等设备维保)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3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合同包2(第二标段: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维保)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3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5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二楼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第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项目概况:咸阳市中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维保项目,本次采购1年,服务有效期3年(每年经医院考核合格后续签),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来我公司招标四部负责人处获取,否则不得获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层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凯、雷鹏

电话:029-********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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