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属已转制的科研院所,主要经营范围为:检验检测服务;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食品经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发醇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工业酶制剂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机构设置情况
由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的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可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4.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4.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68万元,增长34.9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5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68万元,增长34.9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一次性抚恤金较往年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4.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14.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70.32万元,下降89.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较2022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31日追加下达了年产15吨木糖中试项目,并于2022年执行完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4.5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71.32万元,抚恤(死亡抚恤)43.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9.68万元,增长34.9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增加死亡抚恤。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产15吨木糖中试项目资金已支出完毕。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70.32万元,下降89.44%。其中:基本支出71.32万元,项目支出43.2万元。
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93%。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31日追加下达了年产15吨木糖中试项目,并于2022年执行完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8.45万元,支出决算为7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2%。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1万元,增长25.5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提高。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54.1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死亡抚恤)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年产15吨木糖中试项目资金已支出完毕。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71.32万元,年初预算58.45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22.0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等。主要包括:
(一)退休费支出决算68.34万元,年初预算53.15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28.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物业补贴、春节慰问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二)抚恤金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100%。
(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8万元,年初预算5.30万元,完成本年预算的56.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导致体检费结余2.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体检费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广西轻工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为转制院所,仅编制老人老办法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为转制院所,无经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厅、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为转制院所,无经费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为转制院所,无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0(厅、局、办)、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为转制院所,无经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2022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相关内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43.2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43.2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43.2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中我单位未发现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死亡抚恤金追加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2万元,执行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我单位在项目经费下达后一个月内将一次性抚恤发放到位,保证了时效指标的发放及时性且发放精准率达到了100%;二是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人员的利益,缓解抚恤对象的经济困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我单位按时发放,有效解决了死亡职工家属抚恤问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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