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_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_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东至小港路(不含小港路),南至同福东路,西至同庆路,北至珠江。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改造范围总占地面积为0.42平方公里(42公顷),对同福东路、南华东路、江南大道北沿线两侧,同庆路东侧、小港路西侧(不含小港路),开展道路沿线改造提升、背街小巷环境整治及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改造路段全长约2330米。其中,同福东路段约460米,南华东路段约340米;江南大道北段约650米;小港路(不含小港路)段约480米;同庆路段约400米。本项目为一般标准的室外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 | ||
招标内容 | 海珠区海幢街道同福路片区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勘察部分 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基准点)、工程物探(含施工前管线探测和竣工管线测量)、地形实测(含1:500现状地形图实测)]、约2.33km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岩土勘察等后续所有勘察现场服务工作。 2.2设计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交通组织流线设计、室外和园林工程设计、建筑设计(含保护类建构筑物修缮)、结构设计、电气设计、智能化系统设计、弱电系统、设备管理房、监控线路布局、综合布线及其预埋管线设计、给排水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章、树木保护专章、标识导引系统设计、绿色社区设计、智慧社区设计、完整社区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以及提供规划报建所需要的地形图、放线册制作、公示牌制作。协助报批报建、配合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审查、配合财政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主要工作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3施工部分 本项目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至业主指定单位等(包括但不限于对规划范围内交通组织流线施工、室外市政、园林工程、建筑(含保护类建构筑物修缮)、结构、电气、智能化系统、弱电系统、设备管理房、监控线路布局、综合布线及其预埋管线、给排水、消防、防雷、海绵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树木保护、标识导引系统等,以及规范区域配套设施等内容,为未来产业升级提供城市建设基础。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2.4质量标准 2.4.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工程勘察质量评定办法》、《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4.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55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6654.6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勘察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5.2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5.3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 ①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③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6、对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6.1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6.2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等。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7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海幢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熊小姐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赖工、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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