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宁波市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组织实施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安全健康、学校卫生等各项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意见。 2. 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监督信息收集、分析、报告。 3. 开展卫生健康法制宣传和培训,做好卫生监督员的管理和考核。 4. 对区县(市)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执法督查。 5.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纪检监察室)、信息与宣传科、法制事务科、医疗服务监督一科、医疗服务监督二科、医疗服务监督三科、传染病防治监督科、学校卫生监督科、生活饮用水与环境卫生监督科、妇幼健康与计划生育监督科。 二、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决算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pdf 三、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583.62万元,支出总计2583.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90.37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50.0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4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0.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9.45万元,占收入合计0.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6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6.77万元,占91.90%;项目支出207.83万元,占8.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40.64万元,支出总计2540.64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80.92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58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7%。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92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40.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85万元,占11.13%;卫生健康(类)支出1963.21万元,占77.27%;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294.58万元,占11.5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83.85万元,支出决算为254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8.99万元,支出决算为5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27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64万元,支出决算为7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959.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18万元,支出决算为48.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67.66万元,支出决算为29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6.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27.1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1.51%,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支出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占91.73%,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90万元,下降21.92%,主要原因是油费和维修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占8.36%,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31万元,增长48.45%,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0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油费和维修费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67.01%。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油费和维修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7.20万元,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的13.06%。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来访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累计11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来单位来访等支出,接待10批次,11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71.25万元,支出决算为34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比2022年度 11.84万元,下降3.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9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6.58%。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包括涉密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宁波市卫生监督所自评项目5个,涉及预算资金219.26万元,自评覆盖率100%。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 单位自评结果由部门统一公开。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和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保有车辆及派驻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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