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公告

2024年-2025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公告

1.比选范围与比选内容

1.1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供暖期燃气锅炉项目排污许可污染源自行监测单位比选。

1.2比选范围和内容:

比选范围:承担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所属燃气供热站进行污染源(大气、污水、噪声等)自行监测服务。

服务内容:本项目地址位于石家庄市范围内,需按照燃气供热站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开展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要求保存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电子版、纸质版月度监测完毕后,将资料移交),监测完毕后按照县(区)、市环保主管部门、排污许可证等规定要求上传污染源监测数据、月度、季度、年度执行报告等。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相关能力且在有效期内;

2.3投标人近3年必须具有类似的相关业绩;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参加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查询记录(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2.6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等规定,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控制。

3.比选公告时间

本次比选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30至2024年10月22日18:00

4.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4.1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及方式:本次比选采用网络方式,参选人将盖有公章的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至邮箱grjttqrncghtb@163.com。比选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pdf格式)一份,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附件名称为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

4.2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8:00。逾期发送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发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3比选申请文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报价函、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等与该次比选有关的内容(报价方式见附件1,自行下载,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比选限价及中选

5.1最高限价:

参照排污许可证(副本)自行监测方案,每个供热站内每根烟囱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年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550元/次;氮氧化物污染源月度监测不得超过650元/次,1月1次,共4次。

每个供热站废水污染源等年度监测项目,共1次,该监测项目单价不得超过750元/次;厂界噪声分为厂界环境噪声和敏感度噪声,该监测项目单价分别不得超过300元/次,1季度1次,共2次;监测数据填报每站单价不得超过1100元。

5.2中选:比选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5.3公示:中选单位将在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布。

6.发布媒介

石家庄市供热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家庄市供热集团天启热能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和平东路751号东配楼216室

联 系 人:徐圆

联系电话:0311-********

标签: 供暖期燃气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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