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大涧河支流在线监控安装3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泗阳县大涧河支流在线监控安装3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采购公告二-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泗阳县大涧河支流在线监控安装(3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JSZC-******-SWZX-G2024-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WZX-G2024-0013
项目名称:泗阳县大涧河支流在线监控安装(3个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对大涧河支流3条河道上游来水水质实时预警,及时管控,亟需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便实时监控来水水质。站点监测指标包括氨氮、高指、总磷等及站点三年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方式: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2024-11-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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