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柯牙消防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柯柯牙消防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柯柯牙消防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4: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阿克苏市民主北路5号文旅商厦五楼公信公证处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阿克苏市民主北路5号文旅商厦五楼公信公证处
预算金额 ¥19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毅杰
项目联系电话 199*****855
采购单位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阿克苏市河南路4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先生152*****552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好谋略城市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阿克苏市解放北路御城青山商业综合体御城大厦A座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毅杰199*****855
附件:
附件1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柯柯牙消防站(修改)10.17.pdf

项目概况

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柯柯牙消防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解放北路御城青山商业综合体御城大厦A座1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ML-2024-JZXCS-05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柯柯牙消防站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属设施及板换间、围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具备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4)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解放北路御城青山商业综合体御城大厦A座12楼

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民主北路5号文旅商厦五楼公信公证处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市民主北路5号文旅商厦五楼公信公证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阿克苏市河南路46号        

联系方式:丁先生15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好谋略城市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解放北路御城青山商业综合体御城大厦A座12楼            

联系方式:林毅杰199*****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毅杰

电 话:  199*****8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附属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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