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海曙区2024年10月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拨海曙区2024年10月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海曙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海曙区水利管护及防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海水利〔2022〕10号)等文件规定,现将下拨2024年度10月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补助资金,总计1365.*****万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19日,如有不实之处,请于2024年10月19日之前向区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
具体项目如下:
一、灌溉工程补助
(一)2024年石碶街道共改造泵站(机埠)58座,已完工验收。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总价为353.7344万元。根据文件规定,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价的30%,开工已补助97.04万元,本次核拨106.12万元。
(二)2024年鄞江镇共改造泵站(机埠)28座,已完工验收。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总价为161.8885万元。根据文件规定,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价的30%,开工已补助57.25万元,本次核拨48.56万元。
二、农民饮用水补助
(一)横街镇惠民水站应通尽通工程,为海曙区2023年度水利系统投资项目,已通过完工验收并完成审计,审定金额为307.4193万元(扣减印花税),根据规定补助至90%,应补助276.*****万元,已累计拨付275.76万元(其中含市补资金140.76万元),故本次拨付0.*****万元。
(二)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大雷片(竹丝岚水站、仓明水站、大雷水站),为海曙区2023年度水利系统投资项目,已完工验收。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总价为1959.9849万元。根据文件规定,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价的40%,开工已补助735.15万元,本次核拨783.99万元。
(三)章水镇梅龙村应通尽通工程,为海曙区2023年度水利系统投资项目,已完工验收。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总价为1064.5811万元。根据文件规定,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经审核的工程结算价、设计、监理合同价的40%,开工已补助414.99万元,本次核拨425.83万元。
请相关镇(乡)街道农办、财管办收到款项后及时拨付,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
附件:各镇(乡)街道补助资金总清单
宁波市海曙区水利局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各镇(乡)街道补助资金总清单
编号 | 镇(乡) 街道 | 项目名称 | 本次拨付补助金额(万元) |
1 | 横街镇 | 横街镇惠民水站应通尽通工程 | 0.***** |
2 | 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大雷片 | 783.99 | |
小计 | 784.***** | ||
3 | 鄞江镇 | 海曙区2024年度农业灌溉更新升级项目(鄞江镇) | 48.56 |
小计 | 48.56 | ||
4 | 章水镇 | 章水镇梅龙村应通尽通工程 | 425.83 |
小计 | 425.83 | ||
5 | 石碶街道 | 海曙区2024年度农业灌溉更新升级项目(石碶街道) | 106.12 |
小计 | 106.12 | ||
合计 | 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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