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米财采〔2024〕106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米财采〔2024〕106号
武候区联贝鑫电子产品经营部: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教学设备采购(智慧黑板)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候区联贝鑫电子产品经营部
地址:成都市武候区科华北路47号科技服务楼2栋
被投诉人:米易县第一小学校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育才路89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7月9日,米易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年7月22日,米易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更正公告。2024年8月6日,米易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4年8月7日,米易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布攀枝花云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投诉事项1:“智慧黑板”制造商通过SPCA 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设置为评分因素不合理。
投诉事项2:交互智能平板的运维管理平台获得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设置为评分因素不合理。
投诉事项3:ISO *****:2019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评分因素不合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均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攀枝花市财政局或米易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米易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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