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编号:ZDZB-2024-40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食堂购买用工服务,医院工作人员75人,患者约150人。

预算及最高限价:医院工作人员午餐最高限价为:20元/顿,患者用餐最高限价为:20元/人/天。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原件备查)。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市真州镇人民街99号城市商业广场D322)。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人民币300元,报名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点30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点30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市真州镇人民街99号城市商业广场D322)开标室。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周勋森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7日上午9点3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市真州镇人民街99号城市商业广场D322)评标室。

(三)磋商地点: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仪征市真州镇人民街99号城市商业广场D322)评标室。

七、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勋森

电话:138*****078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人民街99号城市商业广场D322

(二)采购单位:仪征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马主任

电话:157*****231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枣林湾汉金路56号

八、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九、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十、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仪征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请在公告期限规定时间内自行前往代理机构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同时缴纳报名费300元现金。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卫健委政府信息”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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