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中心第三分公司需采购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1台套询比公告
采供中心第三分公司需采购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1台套询比公告
贵公司: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需采购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1台套,详见下表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含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取证) | HGQ10t-15m详见技术规范书 | 1台套 |
技术参数、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工159*****341
先报总价再分项报价;分项报价为材料费及明细价格、运费、安装和调试费、取证费用。
注:以上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将导致废标。
报价须知:
1、请贵单位于2024年 10 月 23 日14:00点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该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cgpt.jssyjsgf.com),上述网站没有注册会员的单位请将报价文件盖章后在截止时间前扫描发至专用接收邮箱(syjszbzx2024@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如下:物资名称+采购员+报价单位)。报价文件必须详细注明所报价产品型号规格、交货期、单价、总价(含13%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2、评审步骤:首先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一);其次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进行评审(详见附件二)。
3、合同主要条款见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4、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5、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五)。
6、报价时请注明制造标准及标准号。
7、所报产品必须完全满足我公司设备配套合格使用。
8、所有报价文件必须盖章后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姚玉军
联系电话:158*****818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 邮 编:******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采供中心
2024年10 月16 日
附件一:资格审查程序
(一)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报价单位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审。
(二)评委按下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对各投选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序号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 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2 |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在我公司合格供应商目录的报价人可免予提供 |
3 | 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型式试验报告 | 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报价人都必须提供 |
4 | 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 报价人都必须提供 |
5 | 投选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1.10.1至2024.8.1)与本次询价设备相同或相近参数产品成功使用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 | 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报价人都必须提供 |
附件二:评审标准和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估法进行详细评审,并采取打分的方法衡量投选文件是否最大限度地满足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投选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并根据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详细评标办法如下:
1投选价格的合理性,主要对投选价格进行评价(满分90分)
以经评审的各投选人的最终投选的平均值的92%作为基准价,得满分90分。各投选人经评审的最终投选与基准相比每高1%扣1分,低于基准价,但不低于基准价的15%不扣分,低于基准价15%(不含)以外的,每低1%扣1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计到小数点后两位。
2 技术业绩部分(满分8分)
3.2.1 能够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1日-2024年8月1日)与本次询价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相同或相近参数的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累计60台以上(含60台)120台以下得3分;业绩合同累计120台以上得3分;满分6分;
3.2.2售后服务好的(包括响应时间、服务内容等),得2分。
3 商务部分(满分2分)
3.3.1 响应商务条款要求的,得1分。
3.3.2资金财务情况良好的,得1分。
4、对违反国家政策和利益的投选文件,询价单位和评标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并拒绝提供任何解释。
附件三:合同主要条款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所需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及相关服务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和
(以下简称供方)就需方第三分公司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及相关服务的设计、制造、供应、服务等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具有合同应有的法律效力,如有说法不一,以排列在前为准:
(一)本合同书及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
(二)技术协议书
(三)物资采购评审表
(四)需方询价文件
(五)报价须知
(六)询价补充通知
(七)投标书澄清
(八)投标书(含投标函、报价表、投标方案等)
(九)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一)标的物: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
(二)型号规格、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 | HGQ10t-15m | 台套 | 1 |
二、技术及质量要求: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书》(附后)要求执行
三、合同价格
(一)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二)本合同价格为含13%增值税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新设备的设计费、制造费、检验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货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 技术服务费、技术图纸资料费、取证费等其它一切费用,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费、保险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四、付款规定:
款项可采取银行汇票、承兑或电汇承付方式结算。
(一)全部设备运到需方现场,经需方初验全部合格后,需方付合同总价的40% 计人民币 元( );
(二);供方将本合同全部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需方当地质量技术部门的检验和验收交付需方正常安全运行168小时全部验收合格、供方向需方提供合同总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 元()。
(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为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168小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12个月),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有质量问题时,需方暂扣质保金直至供方修复好设备缺陷并赔偿需方经济损失;有质量问题,一次性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达到合同总价的2.5%以上时或累计经济损失超过合同总价的5%时,需方不予支付质保金,供方同时须承担修复好设备的责任,如质保金不能弥补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供方还应继续赔偿需方经济损失。
五、交货期和收货人、交货地点:
(一)本合同设备交货时间: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60天内供方必须具备发货条件,按需方实际需要,接需方通知后3日内将全部设备运抵需方现场或需方指定地点 (如因需方原因需推迟交货期,则需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二)运输方式:供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供方承担,到达交货地点后负责卸货,由需方提供协助。
(三)供方必须在需方书面形式通知后48小时内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现场安装调试期10个日历日。如逾期不上门进行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的,视为延期交付,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四)收货人: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五)合同履行地: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原楚州区)。
六、需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在合同交货期内,需方有权督促供方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督促供方保质、保量、按期交货。
(二)为了便于了解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的制造情况,在制造过程中,供方在项目试验前一周内应当通知需方,需方有权派员参加有关项目试验。
(三)供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工作后,需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供方支付货款。
(四)在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制造过程中,需方根据需要有权派人到制造现场监造,包括材质、牌号、供应商、外协方等。
(五)在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制造后期,需方有权派人到供方现场,以便熟悉掌握有关组装工艺,供方需提供有关方便。
(六)如因需方原因推迟交货期,则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七、供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供方应按合同中明确的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供货范围,详细技术要求及供货资料,保质保量按期供货。
(二)供方所供的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必须是确保整体性能优质的设备,并保证全部设备质量和性能。
(三)供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资料和图纸,并对其正确、可靠、成套、完整、清晰负责。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
(四)供方所供设备应切实做到不合格、不配套的设备不准出厂。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因缺陷、制造、调试、材料、技术服务等问题产生故障,供方应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或更换全新的符合质量合格要求的(修复或更换的部分质保期重新计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全部损失,如48小时内不能负责修复或更换全新的符合质量合格要求的设备,需方有权退货,供方退还已付全部费用及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需方全部损失。质保期后,供方负责维修,维修及配件均以最优惠的价格供应。
(五)供方所供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应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包装,如因包装不善所产生的缺损,供方在确保交货期的前提下负责更换及补供,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六)供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若因运输途中造成产品缺损时,供方应及时増供缺损件,且交货期不予顺延。
(七)本合同质量保证期限为:本合同设备到需方指定地点经安装调试正常运行168小时全部验收合格后12个月。在质保期内,供方对设备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方承担。
(八)货物交付(指供方将全部货物运到需方指定现场初验全部合格并经供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需方正常安全运行168小时全部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给需方前的保险由供方负责,保险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供方装运的全部货物及运输过程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如交付给需方前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货物、设施损失损坏及人员伤亡等事故,责任由供方承担。
(九)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本合同中运输、卸货、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供方承担,安装调试合同及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与设备所属地第三分公司签订。
八、设备验收:
(一)为确保本合同HGQ10t-15m全程带载固定式起重机的质量、性能及成套性,出厂前须按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严格的检查或试验(需方有权参与出厂检验),确保设备符合合同的要求。供方应保证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且保证任何第三方不得对货物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供方并保证其产品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良好的性能,如在产品的合格使用期内因产品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安全问题均由供方承担责任,给第三人和需方造成损失、损害的,供方应当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二)初步检验为开箱检验,开箱检验包括对产品的型号规格、尺寸、数量、 外观质量、出厂日期、随机抽样检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检验,且开箱检验合格不代表需方对产品内在质量瑕疵的认可,初步检验合格后,货物的保管责任及货物的损坏或缺失等风险仍由供方承担。
启封、开箱初步检验时,需方应提前通知供方,供方得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双方共同开箱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如供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需方可单独开箱清点,缺损件应由供方负责。需方的检验确认并不免除供方因提供的设备质量瑕疵而承担的责任。若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且交货时间不予顺延。
(三)需方有权在本合同设备质保期内对本合同设备质量提出异议。
九、包装要求:
(一)供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做好产品的包装,应标明收货单位、到站名称、箱号、毛重、外形尺寸等,如有特殊要求应标明记号。
(二)供方在装箱时应有严格按照装箱清单装箱。
(三)包装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条件标准进行包装。
十、违约责任:
(一)供方应按本合同按期交付全部产品,如因供方原因造成产品延迟交付,每延迟一天,供方按每天 元赔偿需方损失。如供方延迟交付超过20天,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金不能弥补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供方还应继续赔偿需方经济损失。如发生不可抗力,供方应当立刻通知需方。如延期30天,经双方协商无效,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返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已付合同款项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二)在质量保证期内,在外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其运行指标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扣除质保金。一项以上(含一项)运行指标超过技术协议规定的最大偏离值,供方免费检修整改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三)供方每延期一天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按合同总价的0.6%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超过15日,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赔偿需方的损失。
(四)供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即构成违约,需方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五)合同的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无故擅自更改本合同内容,应承担其相应违约责任;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有关条款方面产生的纠纷,双方在本合同中未有约定的,均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合同修改:
供、需方对合同正文、附件中的技术协议或其它附件条文需进行修改补充时,在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书,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即为生效。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本合同及合同附件经需、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专用章后即为生效。
(二)本合同正文一式柒份,需方执陆份,供方执壹份。
(三)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需方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页以下无正文)
需方:
单位名称(章):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 月 日
电 话:0517-********
传 真:051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楚州支行
税 号:913*****720******C
邮 编: ******
邮 箱: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税 号:
邮 编:
邮 箱:
附件四:技术标准和要求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公司第三分公司5#码头吊采购及安装相关服务
技
术
规
范
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1.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公司第三分公司所需码头吊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包括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执行。如果本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家标准以及部分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人。
1.5 本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 .供货范围
码头吊 1台套 (含设备安装、检测、调试等)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
一 | 钢结构件 | |||||
1 | 起重臂 | 15米 | 台 | 1 | 无缝钢管 | |
2 | 回转平台 | 只 | 1 | 按图制造,包括机构钢结构 | ||
3 | 门架 | 台 | 1 | |||
4 | 筒体 | 1米 | 只 | 1 | ||
5 | 机棚及驾驶室 | 台 | 1 | 带铝合金窗、航空级座椅 | ||
6 | 有功梅花抓斗 | 2.5m3 | 只 | 1 | 加强型 | |
二 | 工作机构 | |||||
1 | 起升机构 | 套 | ||||
1.1 | 电动机 | ZR280S-8-45KW | 台 | 1 | ||
1.2 | 减速机 | JZQ750 | 只 | 1 | 泰兴泰隆 | |
1.3 | 制动器 | YWZ-500 | 只 | 1 | ||
1.4 | 钢丝绳 | 6×37-21.5-170-I | 条 | 1 | ||
2 | 变幅机构 | 套 | 1 | |||
2.1 | 电动机 | YZR200L-8-15KW | 台 | 1 | 无锡西塘宏达 | |
2.2 | 减速机 | JZQ650 | 只 | 1 | 泰兴泰隆 | |
2.3 | 制动器 | YWZ-300 | 只 | 2 | ||
2.5 | 钢丝绳 | 6×37-19.5-170-I | 条 | 1 | ||
3 | 回转机构 | 套 | 1 | |||
3.1 | 电动机 | YZR200L-8-15KW | 台 | 1 | ||
3.2 | 行星减速机(含旋转制动器) | T28 | 台 | 1 | ||
3.3 | 回转支承 | HSW1700 | 套 | 1 | ||
3.4 | 回转小齿轮 | 14M | 只 | 1 | ||
3.5 | 高强度螺栓 | 8.8P | 套 | 1 | ||
三 | 电气设备 | |||||
1 | 电气控制系统 | 二次回路 | 套 | 1 | 接触器施耐德/西门子 | |
2 | 布线 | 套 | 1 | |||
3 | 电阻器 | RS、RT54 | 套 | 1 | ||
4 | 联动台 | 套 | 1 | |||
5 | 限位开关 | 套 | 1 | |||
6 | 空调 | 套 | 1 | |||
四 | 其他 | |||||
1 | 轴类 | 套 | 1 | |||
2 | 轴承 | 套 | 1 | 西北哈、瓦、洛轴承 | ||
3 | 油漆 | 氯化橡胶面漆 | 台 | 1 | 二底二面 |
3 .技术要求
3.1、设计、制造、安装必须符合中国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
3.2、除本技术规范提出的技术要求外,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验收应符合下列规范和标准,但不限于下述标准和规范。
3.3 引用标准、规范
3.4(1)机械部分
GB/T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T699-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3077-1999 《合金结构钢》
JB/T6395-2010 《大型齿轮、齿圈锻件 技术条件》
GB8918-2006 《重要用途钢丝绳》
GB*****.1~5-88 《起重吊钩》
JB/T7021-2006 《鼓式制动器连接尺寸》
GB/T4323-2002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
GB5272-2002 《梅花形弹性联轴器》
JB/T6406-20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JB/T7685-2006 《电磁鼓式制动器》
JB/ZQ4389-1997 《制动轮》
GB/T*****.1~2-2008《圆柱齿轮 精度制》
GB/T985.1-2008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985.2-2008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985.4-2008 《复合钢的推荐坡口》
GB/T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5293-1999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T8110-2008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2003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89 《钢结构焊缝外形尺寸》
GB986-1988 《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型式和尺寸》
GB6417.1-2005 《金属熔化焊接头缺欠分类及说明》
GB/T3323-2005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
JB/T*****-2006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
GB*****-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1228-2006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
GB/T1229-2006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
GB/T1230-2006 《钢结构高强度垫圈》
GB/T1231-2006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件》
GB/T3632-2008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
GB/T3633-2008 《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技术条件》
GB/T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JB/T8110.1-1999 《起重机 弹簧缓冲器》
JB/T8110.2-1999 《起重机 橡胶缓冲器》
ZBJ*****-1988 《起重机减速器》
ZBJ*****-1988 《起重机底座式减速器》
GB8923-88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3181-2008 《漆膜颜色标准样本》
(2)电气部分
JB/T4315-1997 《起重机电控设备》
GB/T4026-2004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方法和安全规则 设备端子和特定导体终端标识及字母数字系统的应用通则》
GB/T4205-2003 《人机界面(MMI)—操作规则》
GB/T3797-2005 《电气控制设备》
GB*****-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7260.1~3-2008 《不间断电源设备》
GB755-2008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GB*****-2008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设备及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2010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88 《电工控制设备造型设计导则》
GB/T4942.1-2001 《旋转电机外壳防护分级(IP代码)》
GB4942.2-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T*****-200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1~4-2006 《调速电气传动系统》
GB*****-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3805-2008 《特低电压(ELV)限值》
JB/T10105-1999 《YZR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3)综合
GB50278-2010 《起重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TSG Q0002-2008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TSG Q7007-2007 《门座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 Q7014-2008 《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细则》
4、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或不完善时,可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它国家标准。
5、选用的标准应是在招标文件发出以前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6、所有螺栓、螺杆、螺母和有关管件的螺纹应使用GB标准。
7、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工况下运行可靠。零部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和便于检修。
三、起重机参数及技术要求
额定起重量:10T(含物料、吊钩、抓斗重量)抓取石灰石粒度为直径60-120mm,石灰石抓取每小时需达200吨。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额定起重量 | 10吨 | |
2 | 吊臂长 | 15m | 钢管制作 |
3 | 工作幅度 | 6.5-16m | |
4 | 起升高度 | 基面上8m、基面下6m | |
5 | 起升速度 | 16m/min | |
6 | 回转速度 | 1.8r/min | 360度旋转 |
7 | 变幅速度 | 28m/min | 线速 |
8 | 有功抓斗 | 2.5m3 | |
9 | 起升机构配置 | ||
9.1 | 起升电动机 | YZR280S-8 45KW | |
9.2 | 起升减速机 | ZQ-750(换挡一体) | |
9.3 | 起升制动器 | YWZ-500/90 | |
9.4 | 钢丝绳 | 6×37-21.5-170-I-光-右交GB1102-74 | |
10 | 回转机构配置 | ||
10.1 | 回转电动机 | YZR-8-15KW | |
10.2 | 回转减速机 | 立式行星 | |
10.3 | 回转支撑 | HSW.35.1700 | |
11 | 变幅机构配置 | ||
11.1 | 变幅电动机 | YZR-8-15KW | |
11.2 | 变幅减速机 | JZQ650 | |
11.3 | 制动器 | YWZ-300×2 | |
11.4 | 制动力矩 | 630N·m | |
12 | 工作级别 | A7及以上 | |
13 | 电气部分 | 采用施耐德或相似品牌 | |
14 | 计量装置 | 无线吊秤(计量精度5/1000范围内,电池寿命至少可待机1个月以上) | |
此机按起重机标准制造,起升、变幅都设有安全装置,吊臂设有防倾装置和防坠落装置。电气部分:采用二次回路,并设有过电流保护,电流电压表紧停装置等安全配置 | |||
吊机整机重量约为40-60吨 | |||
新增码头吊需使用我方现有吊机基础 |
四、通用技术要求
1、供方提供的产品应功能完整,技术先进,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
2、所有产品均应正确制造,在正常工况下均能安全、持续运行,而不应有过度的应力、振动、温升、磨损、腐蚀、老化等其它问题。买方不接受带有试制性质的零部件。
3、电器元件、电机、减速机、电缆钢丝绳等关键零部件选用国际或者国内名牌产品。
4、桥架上安装检修照明插座及灯具,电压为36V以下;桥架下照明灯采用防震动的灯罩并安装10mm×10mm的耐热防护网;
5、产品及零配件应采用先进、可靠的加工制造技术,应有良好的表面几何形状及合适的公差配合。所有外购配套件必须选用优质、节能、先进的产品,并有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对重要部件需取得买方认可,卖方应对外购件及材料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
6、机械加工:加工精度达6级及以上,粗糙度达Ra3.2μm。
7、桥架主梁、平衡梁、吊具的主要焊缝(如主梁腹板、盖板的对接焊缝等)和高应力部件或关键部件,采用百分之百超声波探伤检查,T型焊缝加作射线探伤,高应力区焊缝作10%的射线探伤抽查。焊缝的射线探伤符合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中的Ⅱ级质量要求;焊缝的超声波探伤符合JB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中Ⅱ级质量要求。对车轮轴、滑轮轴、卷筒、吊钩螺母、吊钩横梁等主要受力零部件,除做机械性能检查外,均做无损检测。
8、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完整的无损检测报告和无损检测合格证。无损检测单位应是国家或行业验收合格的无损检测部门。其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
12、无损检测结果若不符合本合同文件或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该部件将被拒收。无论何时,买方对质量有怀疑时,有权要求对焊缝和材料进行无损探伤检测。
13、在设备主要部件上,均应设置供吊装用的吊耳、吊环、吊孔等。在安装和组装过程中,吊装设备时,所有部件和组装件挂装的吊具均由供方提供。
14、负责办理技术监督局的安装开工报告、验收报告和使用许可证,提供所有申报资料和证书,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5、所使用的零件或组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
16、供方应对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的保证做出清楚描述。并提供详细参数结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相关的资质证书。
17、起重机的设计制造符合有关国家、部颁标准和规范;整台设备在选材、加工、制造过程中,要严格按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执行,所有钢板要进行抛丸除锈处理,处理等级达GB8923中的Sa2 1/2级要求;油漆的喷涂应均匀、光亮、色泽一致。
五、材料及试验
以下材料及试验内容均应接受需方监察。
1、材料
1.1指主要结构件和零件的材料。
1.2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材料选用,应当考虑起重机的使用环境和使用工况,材料的力学性能不低于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中的Q235-B或者GB/T1591-2008《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中的Q345B的要求。
用于起重机钢结构件的板材(主梁、端梁)不得使用卷板(或开平板),必须是平板(钢厂供货状态)。起重机的材料选用符合认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优质材料,并来源于大的生产厂家;所选用的材料都应有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
1.3起重机中的铸件与锻件应当符合GB/T9439-2010《灰铸铁件》、GB/T1348-2009《球墨铸铁件》、GB/T14408-1993《一般工程与结构用低合金铸钢件》、GB/T11352-200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等相应标准的要求。
1.4焊条应当符合GB/T5117-1995《碳钢焊条》、GB/T5118-1995《低合金钢焊条》、GB/T983-1995《不锈钢焊条》的要求。焊丝应当符合YB/T5092-2005《焊接用不锈钢丝》、GB/T8110-2008《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10045-2001《碳钢药芯焊丝》、GB/T14957-1994《熔化焊用钢丝》的要求。焊剂应当符合GB/T5293-1999《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2003《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等相应标准的要求。
1.5螺栓连接的常用材料应当符合GB/T3098.1~.20-2000《紧固件机械性能》等相应标准的要求。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时,其机械性能和螺栓、螺母与垫圈的使用组合以及材料应当满足使用要求,并且符合GB/T1228-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1229-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1230-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1231-2006《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
1.6制造、施工单位必须保证选用的材料具有相应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原件有效复印件),并且建立材料入库验收、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1.7所用原材料要求有完整合格的产品出厂证明,必须是近期生产的,大型钢铁企业生产的,材料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的有效复印件(钢厂注明“复印件无效”时等同于无质量证明书)。
1.8所用原材料应按图纸、技术要求及合同选用,材料与设计不符时,必须有完整的材料代用审批手续。
2、材料试验
2.1用于设备或部件上的所有材料应经过试验,试验应遵守有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方法。
2.2试验完成后,应有材料的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应标记在所用材料的部件上。
2.3受力构件材料复验
受力构件材料必须按炉批号进行化学成份、力学性能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4制造单位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有怀疑的、无质量证明书的应进行复验。
2.5买方或监造工程师要求复验的材料或项目。
六、焊接
起重机受力结构件的焊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从事批准范围内的工作。
焊接工艺一般采用手工电弧焊或埋弧自动焊。对于需要消除内应力的机械加工件,应在消除应力后再进行精加工。在制造厂焊接的主要零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内应力的方法。
1、焊缝坡口应符合GB/T985.1~4-2008的规定,特殊接头应在图样上注明。
2、焊缝外部检查不得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这些缺陷按GB6417.1-2005《金属熔化焊接头缺欠分类及说明》的分类为:裂纹、孔穴、固体夹杂、未熔合和未焊透、形状缺陷及上述以外的其他缺陷。
3、主梁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射线探伤时应不低于GB/T3323-2005《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中规定的Ⅱ级,超声波探伤时应不低于JB/T*****-2006规定的Ⅰ级。
射线检测按照GB/T3323-200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要求,透照技术不低于A级,合格级别为Ⅱ级,超声检测按照JB/T*****-2006《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的要求,按照Ⅰ级焊缝合格要求评定。
七、无损检测
1、无损检测人员应当经过考核合格并取得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工作。
2、无损检测方法主要采用磁粉、着色和超声波探伤。射线探伤用于高应力部件或某些关键部件的探伤。
3、所有经无损检测的焊缝均应有记录和报告,该报告必须由无损检测专业的责任工程师签发。
八、起重机机构
1、司机室
司机室(依据GB/T14407-93)。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司机室采用封闭式结构。
司机应能在司机室内方便而可靠地接通和断开起重机总电源(照明信号除外)。
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并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在操作者的视线范围内安装停电、超重等一切必要的显示和报警装置,并布置合理。
全视野司机室;司机室内噪音不超过84db;设置空调、照明;设置司机专用上下、前后可调高靠背转椅,靠背的前后倾角可灵活调整,且为软靠背;应设有门锁和警报器或电铃等。
2、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
滑轮组和钢丝绳缠绕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技术方案应在有成熟经验的前提下,保证安全可靠。
起升机构的制动采用支持制动和控制制动并用。支持制动采用常闭液压式制动。
起重机主副钩均设置超载限制报警及指示装置。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起重机会自动报警;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105%时,起重机会自动切断起升钩的电源。
九、起重机主要零部件
1、起重机主要部件
起重机的制造工艺应是先进及高标准的。主要钢结构材料在使用前须进行预处理。钢材预处理应达到相应级的要求,以保证钢结构的防腐性。
起重机主梁、端梁(或支腿)及小车架等重要构件的材质应满足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1591、碳素结构钢GB700标准要求。
主梁制造时,从下料开始就要考虑上拱度。严禁用火工或水淬方式变形起拱。
2、钢丝绳
钢丝绳应当符合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和GB6067-201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钢丝绳连接应当符合GB6067-2010的相应要求,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当符合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要求,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3圈。
钢丝绳应保持良好润滑状态。所有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
3、卷筒
卷筒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B钢板卷制、焊接、机加工成型,≤50t起升机构卷筒可采用铸造卷筒。卷筒的直径和长度要满足当吊钩在最低极限位置时能使钢丝绳在卷筒上留有不少于3圈的安全圈。压板及螺栓应牢固可靠。
4、吊钩
(1)主钩、副钩均采用不低于DG20钢锻造。
(2)吊钩尾部留有试棒,用作机械性能试验。
(3)吊钩侧板保证高度方向与钢板的轧制方向一致。
(4)吊钩的锻造表面应光滑、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锻钢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5)吊钩能绕横梁中心线灵活转动,无卡阻现象;吊钩能绕其中心线灵活地转动。
(6)吊钩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5、机械制动器
机械制动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产品,起升机构和行走机构采用常闭式液压推杆制动器,或其它更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制动器。要求制动平稳、可靠。
制动瓦与制动带需紧密贴合,优先粘贴;若使用铆固,则固定用铆钉的铆钉头应埋入制动带厚度的一半以上。
制动器用的弹簧经过三次全压缩试验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
装配后的制动瓦与制动轮的贴合面积应不小于总面积的70%。
制动器各铰点均采用自润滑轴承,应能灵活转动。
控制制动器的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
制动器应有符合操作频度的热容量。制动器对制动带摩擦垫片的磨损应有自动补偿能力。
6、制动轮
制动轮材料应不低于ZG310-570号钢,其制动面表面热处理硬度应为45~55HRC,深2mm处的硬度不低于40HRC。
制动轮全部表面经机械加工,制动面粗糙度不低于0.8?m。椭圆度和径向摆动量不大于0.0005D(D为制动轮直径),以提高动平衡特性。制动轮宽度要比制动瓦块大5~10mm,以保证制动瓦块所有表面都产生摩擦作用。
制动轮上不得有裂纹,其制动面上不得有铸造缺陷,也不得焊补。
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
安装后的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应满足GB/T14405、GB/T14406的要求。
7、滑轮
滑轮采用轧制轮缘滑轮(起重50t及以下可采用铸钢滑轮),其材料选择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不低于ZG310-570。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8、减速器
减速器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应使各级传动的承载能力(指齿面接触强度)大致相等,减速器齿轮的支承轴,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轮齿正确啮合。减速器均采用中硬齿面,其参数、技术性能和技术要求应符合JB/T8905.1-1999和JB/T8905.2-1999中的规定。
减速器采用铸铁铸造壳体或钢制焊接壳体。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无铸造缺陷,保证齿轮轴线的正确位置。
齿轮的精度等级不低于7-7-6级,并应符合GB*****《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的规定。
齿面工作表面粗糙度应符合JB/T8905.1-1999和JB/T8905.2-1999中的规定。
齿轮、齿轮轴采用锻件,不准采用铸造齿轮。其材料和调质硬度应符合JB/T8905.1-1999和JB/T8905.2-1999中的规定。应按规定进行无损检测。
齿部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锻造缺陷,也不得焊补。齿部要进行探伤,不允许有裂纹、夹渣、白点等缺陷。
齿轮的接触斑点沿齿高方向不得小于40%,沿齿长方向不得小于80%。允许在满载下测量。
全车采用中硬齿面减速机,装配好的减速器应保证转动灵活,无渗漏现象。承装润滑油部位应通过24小时煤油渗透试验。
减速器试验应按JB/T8905.1-1999和JB/T8905.2-1999中的要求进行。
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防止漏油的措施及方案。
9、缓冲器
在大车和小车上都应装设缓冲器。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其承受碰撞的能力应满足GB3811中的要求。
10、润滑
采用分散润滑系统,并配置相应油枪,方便维护、操作。
设备应有润滑图,润滑点应有标志。润滑点的位置应便于安全接近。
卧式减速器采用飞溅润滑,立式减速器采用可靠润滑方式。
要求整车所有油嘴规格、形式尽量统一。
每台起重机配备高压油枪一把和油枪附件一套。
起重机在出厂检查前,由制造厂负责将试运转的油脂填充到各机构的传动部件和润滑系统中以供出厂前试运转检查。在设备安装完成后,由卖方提供油品并负责按填充量填充,试运行检查合格后交付买方。
11、消防
在电气设备旁和机房合适的地方,均分别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司机室内的灭火器应放在随手可拿到的位置。
十、电气设备要求
供方在选择电气设备和组件及总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所选产品的适应能力,确保码头吊在现场安全运行。
起重机的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GB381中的有关规定,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监控性能和保护性能安全、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和电器组件应与起重机的机构特性、工况条件、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相适应。在额定条件下工作时,其温升及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接触器、继电器、空气断路器等电器元器件均采用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产品。
在司机室内设置有操作控制系统,起重机各个机构的运转均在司机室操纵。司机室装有操作台,集中控制各机构的运行。
1、供电、电线及电缆
(1)供电
电源:三相四线系统,380VAC,50±0.5Hz
电压变化范围:-15%~+10%Ue
(2)电线及电缆
起重机上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有护套、阻燃型的绝缘电线及电缆。全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所有动力电缆选用必须预留20%的电流冗余。
电线应敷设于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制成的线槽或金属管中,电缆可直接敷设,在有机械损伤、化学腐蚀或油污侵蚀的地方,应有防护装置。
不同机构、不同电压等级的导线,穿管时应分开。照明线应单独敷设。
穿线用钢管应清除内壁锈渍、毛刺,并涂防锈涂料。管子的弯曲半径应大于其直径的5倍。在制造厂安装的套管,出厂时封住管口并按图编写管号。管内导线不准有接头,管口要有护线嘴保护。线管、线槽的固定可点焊在金属构件上,但不得焊穿。
电缆穿管时,管子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导线的两端应采用不会脱落的冷压铜端头,导线与端头的联接必须采用专用的冷压钳将其压紧,并套以鲜明的不褪色的端子标号。
尖峰电流时起重机内部(从起重机内部进线箱至电动机)电压降不得超过其额定电压的2%。
2、电动机
电动机应能满足设计的功率出力要求,应能满足速度、加速度、起动、过载能力、噪音、调速以及变频所产生的高次谐波影响的要求,也应能适应电网和使用环境的要求。多台电动机同时工作时,各台电动机应保持出力均衡并同步。
电动机应对其起动能力、过载能力,温升等进行校验。
同一机构的电动机应保证出力均衡,防止电动机过载损坏。
电机防护等级IP54。
3、电气保护
(1)隔离开关
起重机进线处应设主隔离开关,或采取其它隔离措施。
(2)主开关
起重机应设有紧急断电开关(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产品),在紧急情况下,应能自动切断起重机总电源,并能在正常情况下分、合负荷电流。紧急断电开关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3)电动机的电气保护
应为电动机配置保护功能齐全的保护装置,对电动机的过流、短路、断相、低压、失压、不对称运行、接触器粘连等故障进行有效地保护。
(4)零位保护
起重机应设置零位保护。当机构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器置于零位后,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5)接地
接地范围:起重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外皮和滑触线支架等,均应有可靠的接地。
接地结构:起重机金属结构必须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可通过车轮和轨道接地。接地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0mm2的扁钢或100mm2的铜线,用焊接法连接。接地线应按GBJ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接地装置篇)规定检验。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主回路、控制电路、所有电气设备的相间绝缘电阻和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0MΩ。
在司机室内的地板上应铺设绝缘、防滑和导热系数小的阻燃材料。
5、安全防护装置
(1)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起升机构应设置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电源。
(2)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应保证机构在其左右运动的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电源并停止运动。
(3)联锁保护装置
进入码头吊的门和由司机室登上爬梯的舱口门,应设联锁保护装置。当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
(4)缓冲器
在变幅机构上,应装设缓冲器,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
6、控制方式
空操
7、照明、信号
码头吊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
照明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由桥机主断路器进线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
起重机应设有指示总电源分合状况的信号。
十一、涂漆与防护
大臂等结构件尽可能采用整体喷丸处理,因工件过大不能采用整体喷丸处理的,进行板材喷丸预处理,达到Sa2.5级。除锈处理后立即刷涂一度富锌环氧底漆。
涂漆要求:适应使用地区气候。
所有结构均应涂底漆和面漆各两层,内壁保证一底一面涂刷。
油漆干膜总厚度应不小于240~260um,由于吊装、运输等过程中造成油膜的损伤,中标方应负责进行清理,并按涂漆要求补漆,层数、厚度不得减少。买方有权进行重点检查。
油漆涂层的质量保用年限为设备验收合格日起算不少于5年,在此期间内,所有油漆不得出现锈点或漆皮剥落或风化或其它缺陷。如有发生,中标方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免费修补,直至买方满意为止。
安全色标志应符合JB2299-78《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中的规定,各种管道的颜色应遵守电力部的有关规范。
面漆的色标由卖方提供,买方确认(或买方指定);起重机梁上标示性漆字(及内容),买方指定,卖方喷涂;卖方贴嵌设备铭牌。
十二、安装及调试
1、供方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卖方在设备安装、调试、试完成,当达到验收条件时,须向买方提出系统验收的要求。在接到卖方的验收要求之后,买方及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系统验收,为期5天(连续),验收并发放使用许可证完成之后,签署系统验收证书,一式两分,双方各持一份。
若由于非供方的原因导致系统验收不能进行,则应由双方重新协商验收事宜。
2、由于现场空间狭窄,供方需提前观测现场确认安装拆除码头吊的吊装工作量及其吊装方案。
十三、其他要求
1、技术资料
(1)设备安装图。其中包括设备外形尺寸、主要技术参数、设备重量。
(2)设备操作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说明技术文件。
(3)全套设计图纸(包括各部分总图、装配图及零件图)。
·电气主回路、控制回路、照明回路、所有电气接线图、电缆布置图等。
·所有电气设备电气原理图。
·提供电子版技术资料:正版U盘备份。
(4)卖方应提供的设备质量证明书:
·产品合格证;
·设备制造、检验记录。
设备随机资料:设备安装图、电控资料各五份,随设备到现场,设备资料及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应随机提供。
2、质保期
(1)起重机机械部分保修一年,电气部分保修一年。在如果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维修或更换。
(2)系统的最终验收完成并投入运行之日起,设备进入质保期,在此期间发生非买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卖方将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同时质保期将顺延。
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
(1)随机备品备件:应提供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及备品备件清单。并另外提供设备费3%的备品备件,具体元件与维护单位协商。
(2)随机专用工具:应提供一套完整的装配、校正、拆卸系统上每个零件的专用工具。
(3)所有备品备件都要进行防腐处理仔细包装,要满足在高温、高湿环境中长期存储的要求。在包装外面用中文注明名称和编号,以便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辨认。
(4)除非另有规定,供方应提供专用维修工具,这些工具不是为安装目的而挑选的。专用工具应放在有铰链锁合盖的钢质工具盒内。
(5)卖方应提供确保设备有效运转所需的配套附。
4 .质量保证及试验
4.1质量保证
4.1.1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满足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当地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的影响。
4.1.2设备用材应满足其使用条件的优质材料,零部件的选择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严禁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产品。
4.1.3供方应提出施工现场安装注意事项及安装质量保证方法。
4.1.4供方应提供所有材料的合格证,制造检验记录及产品合格证。应提供主要外购设备的质量保证书,其主要外购设备的厂家应由买方认可。
4.2检验和试验
4.2.1设备应进行工厂试验和现场试验,以证实材料、工艺及性能满足所采用的标准及本规范书的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所采用的标准、规范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试验的项目、步骤及验收准则,并应以书面的形式随报价书提交需方,以供需方审阅并提出意见。
4.2.2验收试验工作在设备使用现场并在需方代表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供方应按其所列项目及程序提供必要的试验手段(包括仪器、仪表及其连接和效验等)
4.2.3各效验、试验阶段完成后,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在验收试验后供方和需方均应在验收试验报告上签字。
4.2.4各阶段检验、试验不能满足标准、规范及性能标准时,供方应自费进行调整、修改和补充,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4.2.5供方制定的试验计划中至少应包括下列检验或试验项目:
主受力件的材料试验(包括机械性能、缺陷检查等);
主受力结构的焊缝检查(超声波探伤及X射线抽检);
电气元气件的绝缘性能及可靠性试验;
整机性能试验;
5 .技术文件
5.1 技术来源及特点说明
投标人应说明其技术来源及其特点,技术来源应有文字材料,如技术支持函、合作证明材料、技术引进材料等。
(1)设备系统说明书及维护手册;
(2)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专用工具使用说明书;
(3)装运方式和现场存放保管要求;
(4)安装说明书;
(5)调试说明书和手册;
(6)运行维护说明书、手册及参考规程;
6.技术服务范围
6.1 负责整个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质量监督。
6.2 负责整个设备的调试。
6.3 负责整套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的培训。
6.4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的原因,投标人要在24小时内无条件到达现场。
6.5出厂验收:设备到买方后组织验收,具体验收条款由投标人提供,招标人确认。费用包含在投标价中。
7.包装、运输及储存
7.1包装
7.1.1设备应分类装箱并应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7.1.2各项设备或材料都应妥当包装,可靠固定,以防止运输过程中损坏。
7.1.3包装箱外壁应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
7.1.4包装箱内应附带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
箱单:包括所有备件名称、规格、材质、使用部位和数量的清单。
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2运输
运输过程中的各部件,其运输尺寸和重量不应超过国家标准所允许的限界规定。
7.3储存
7.3.1供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需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
7.3.2供方所供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亦应有安全储存方法的说明。
附件五:报价单位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单位需按照下列格式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
1、报价清单一览表。(按照采购清单自制报价清单,既有总价也要有分项单价)
2、按照附件一“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内容依次提供相关材料。
3、技术/商务偏离表。(如有偏离,需提供下表。如无偏离或未提供偏离表,则视同为完全响应询价函)
(报价文件与询价函的偏离)
序号 | 询价函 | 报价文件 | 说 明 | ||
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 | 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 | ||
报价人承诺:除上表中的偏差外,完全响应询价函的其他条款。
报价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附件二评审标准和办法需提供的材料。(此部分材料的提供主要影响评分)
5、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附件六:进厂施工安全告知函(如需要)
进厂施工安全告知函
请贵单位提供如下资料:
⑴企业资质、安全证书
⑵安全管理机构
⑶公司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应急管理局颁发)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核查认可的安全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⑷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应急管理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⑸进入公司作业全体人员一览表[包含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岗位或工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要注明证件有效期及下次复审日期]
⑹安全管理制度
⑺工器具一览表
⑻进入公司作业全体人员体检证明(县、区级)
⑼进入公司作业全体人员培训情况(外协单位内部)
⑽作业前安全交底
⑾中标方须为前来施工的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30万元/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保险金额合计不低于(含)100万元/人。三项保险总合计不低于(含)130万元/人。
进入公司作业人员的用工合同及工伤保险(或符合本工种保险类别的保额不低于130万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或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从事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购买包含高空意外赔付保额不低于130万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请于 年 月 日前将以上资料提供到(某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到期未提供资料、资料审核未通过的单位,一律不得在厂内作业。
资料审核通过后,缴纳安全风险保证金不低于5000元,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外协单位方可入厂作业。
标签: 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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