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包组编号1:校园照相馆,面积8平方米,最低限价为5000元/年。
所需投标材料: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商业用途限照相馆(提供承诺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投标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实际经营者与投标人为同一人。
5、具有摄影协会会员身份(提供复印件)。
6、店内拥有激光数码彩扩机设备可拍摄高端证件照、大型合照,实际经营者与投标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
包组编号2:家属区平房(豆腐房),面积40平方米,最低限价*****元/年。
所需投标材料: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商业用途限零售类、豆腐房等生活服务类项目,不允许经营食品加工、金属加工及其它有环境污染和占道经营等扰民类项目(提供承诺函)。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投标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实际经营者与投标人为同一人。
5、投标人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其工商营业执照许可范围(提供承诺函)。
二、采购要求
1、合同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由学校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考核评价合格的,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三年以此类推。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下年合同,学校收回该房产,承租人无条件搬离。
2、本房屋禁止从事餐饮、招生、宣传等相关业务。
3、承租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或者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房屋其他结构。
4、承租人应当遵守管理规约。不得有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高空抛物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承租人必须在1个月内腾退租赁房屋,承租人拒不腾退的,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租赁期间内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租人支付。
7、承租人需向学校交纳年租金的10%作为经营履约(房屋)保证金,若承租人在经营(使用)期间违反合同约定,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据有关规定,扣罚相应经营履约(房屋)保证金。租期满后,无违约行为的,退还经营履约(房屋)保证金。
8、全部商铺均不允许动用明火,不允许产生油烟,不得产生影响师生学习生活的噪声,经营(使用)过程中不得变更业态类别。
9、承租人不允许对店铺进行转租、转包或者分租、分包,不得改变租赁用途。
10、禁止店铺开展任何形式的储值及预付性销售行为。
11、承租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按照经营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证照手续,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按时缴纳水、电等物业管理费用。
12、安全管理。学校管理部门与承租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保证消防器材完整、完好,切实履行经营中的安全一切责任。
13、以上商用房产,因学校规划调整,承租人须无条件终止合同搬离房屋。
三、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投标租金最高的投标人中标,投标人投标租金不得低于最低限价。
2)成交供应商数量:每包组1家
3)采购人委托专家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承租人。
注:本项目共分为2个合同包,两个包组可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最多只允许中一个包组,按包组序号顺序确定成交人。
2、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竞争;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也可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
(1)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1正,2副)须密封递交。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公室,项老师(收),联系电话:024-********(邮寄纸质文件请确保开标前及时送到并电话告知,如开标前未收投标文件到后果自行承担)。
(2)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加盖本单位印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同时准备一份WORD电子版,形成加密的RAR文件(文件过大的可分卷压缩),也可以发到邮箱:zbb@lncc.edu.cn。
2、开标时间30分钟前,请参与投标供应商将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且可加微信)发至邮箱,便于建立开标群。
3、开标过程:
(1)在开标前,采购人通过微信建立开标群,开标群由采购人工作小组及供应商代表组成。
(2)采购人工作小组成员及投标人群内签到,签到格式为:“XX公司XXX(姓名)已准备就绪”。
(3)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的,开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文件密码给采购人。
(4)整个开标过程全程监控记录。
4、已领取项目文件将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的供应商,采购人承诺在项目开标前不进行邮件的开启,此过程全程监控记录。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五、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