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 木里县智慧寺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3*****240*****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巨石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昝佳贝 联系电话:186*****899

联系人:田威娜 联系方式:151*****065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科分院18栋2单元

被投诉人: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人:边玛达吉 联系电话: 0834-*******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荣林路2号

被投诉人:四川乐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811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三、基本情况

被投诉人于2024年7月30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木里藏族自治县公安局木里县智慧寺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投诉人于2024年7月30日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于2024年7月30日提出质疑,2024年8月12日被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因不满意质疑答复于2024年8月13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受理。

四、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所要求的参数,且指向了特定产品;其中大部分参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涉及的产品众多,供应商无法在短时间内检测并提供报告。

五、投诉审查

我局受理投诉后,依法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并调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等相关材料,被投诉人也按我局要求作出了投诉答复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现已审查终结。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处理如下:

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木里藏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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