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医院红蓝黄光治疗仪采购公告

中央医院红蓝黄光治疗仪采购公告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红蓝黄光治疗仪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YYYZB2420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

1.采购条件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红蓝黄光治疗仪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2.项目概况

货物需求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付款方式

交货

地址

投标

保证金

红蓝黄光治疗仪

详见技术要求

1

15天

1、无需付款,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款的90%,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10%质量保证金一次付清。

2、付款方式:以现金、转账、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焦作市中站区李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0元

备注:因皮肤科需要开展慢性创面修复业务,需使用红蓝黄光治疗仪。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3年财务报表;

4、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记录;

备注:以上所有资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注:报名成功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10-17 09:00到2024-10-25 17:00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随报价线下响应。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详见标书。

7.其他

7.1 本项目响应文件费200元(人民币)。

7.2 响应保证金:响应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交至中央医院财务科。

7.3 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的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后退还供应商。

(2)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4 招标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经招标人同意,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7.5 招标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7.6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规定不适用本项目。

8.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焦煤中央医院监督小组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市中站区李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焦作市中站区跃进路113号

联系人:崔领军

电 话:189*****960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医院招标办

招标机构联系人:田芳芳

电话:0391-*******

联系地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健康路一号

邮编:******

电子邮箱:zyyyzbb@126.com

,河南,焦作市,解放区,中站区,焦作

标签: 红蓝黄光治疗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