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阿县财采〔2024〕14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阿县财采〔2024〕14号
阿坝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成都市飞洋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刘峻铭
被投诉人1:阿坝县教育局
联系人:周老师
被投诉人2:四川源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相关供应商:成都世聚创赢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忠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产品大号雪花片、几何巧板玩具、连环扣、水车、喷水器、手摇发电机、光电陀螺、魔块玩具、回力玩具、53、汽车模型、航模、小潜艇、飞机模型、58、汽车模型等涉及电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的制造商浙江一恒教学仪器有限公司,不具备3C(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证书,提供产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基本情况:
阿坝县教育局委托四川源广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设备增补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3*****240*****)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1.2024年05月22日发布采购公告
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2024年6月14日发布结果公告。
本局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依法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阿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阿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阿坝县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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