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714场
10月18日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1714场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1714场)
受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本次销售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出库能力(吨/天) |
24sh2590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 回风库点 | 1号罐、6号罐 | 四川 | 2022年 | 浸出菜籽油 | 二级 | 1500 | 1.0 | 0.082 | 无 | 0.05 | 正常 | 15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标的: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酸值 | 过氧化值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入库能力(吨/天) | 固定价 (元/吨) |
四川巴中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库有限公司 | 回风库点 | 1号罐、6号罐 | 国内 | 2024年 | 菜籽油 (压榨非转) | 二级及以上 | 1500 | ≤1.5 | ≤0.2 | ≤0.05 | ≤0.15 | 正常 | 150 | 8800 |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出库费。
2.出库条件:日出库能力150吨。
3.其他要求:(1)先款后货,竞得方罐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委托方凭竞得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出库,竞得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委托方相关安排。竞得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菜籽油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菜籽油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油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2)数量以委托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此次1、6号罐出库的散装菜籽油竞得方不得拒绝清罐提货,若委托方罐内菜籽油出现损耗,以实际出库数量进行结算;若实际出库数量超出合同数量,超出部分竞得方仍按该合同的实际成交单价支付货款,货款汇入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采购详情:
1.入库费:无入库费。
2.质量要求:本次采购标的为2024年新收获菜籽加工生产的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质量指标必须符合符合(GB/T1536-2021)国标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指标符合(GB2762-2022)、(GB2761-2017)标准要求。其中色泽为浅黄色至橙黄色;透明度(20℃)为澄清;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酸价(KOH)≤1.5mg/g;过氧化值≤0.2g/100g;加热实验(280°C):无析出物,油色不得变深;黄曲霉毒素B1<8.0μg/kg;铅(Pb)<0.08mg/kg;总砷(以AS计)<0.1mg/kg;掺伪试验: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塑化剂指标必须合格。初检合格后入库,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3.包装要求:散装
4.入库条件:日入库能力150吨。
5:检斤方式:以委托方库内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竞得方可派人监秤。
6:质量验收方式:(1)菜籽油入库时,竞得方需提供该批次菜籽油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上需有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分及挥发物、不溶性杂质、酸价、过氧化值、加热试验、溶剂残留、黄曲霉毒素B1、总砷、铅、塑化剂指标等项目,但不限于以上提到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2)入库菜籽油分为初检和验收检验,到库菜籽油逐车初检,初检质量不合格不予入罐,初检合格不作为整罐验收合格的依据;验收检验经委托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初检和验收检验中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均做退货处理。
7.其他要求:(1)鉴于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不论一方违反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任一约定,均将导致另一方合同不能完成,故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没收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即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运输要求:竞得方在出、入罐时,油罐运输车上必须有“食用油”专用标识,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GB/T *****-2013)《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相关要求,并向委托方提供《油罐车运输承诺函》。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086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2024年11月5日,出库期截止到2024年11月10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8800元/吨。
(四)采购部分结算方式:买方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全部货款汇至四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卖方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入库。粮食初检合格后入库,根据入库进度结算80%货款,剩余货款待全部入库完毕后,买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验收合格后结算。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专场名称: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四川市场交易须拨打028-********(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500元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0028109
开户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开户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3)成交包干轮换销售合同后,竞得方不参加包干轮换专场成交采购合同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传真)财务QQ群: *********
标签: 交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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