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旬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6-ZB-1759/1

三、采购人名称:旬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安康市旬阳县健康路29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本项目分为不分标段:采购清单如下,具体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技术参数

1

医用DR系统

1

更多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

离子色谱仪

1

3

氮磷检测器(测有机磷)

1

4

超纯水机

1

5

石墨尿碘消解仪

1

6

电热恒温鼓风干燥箱

1

7

瓶口分液器

2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117.6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6-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应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缴纳凭证须有养老保险收缴部门公章)或劳动合同;

6-3、供应商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

6-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时17时止(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文件时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9: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第一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薛盼程燕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75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疾病预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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