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消毒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化学消毒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化学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农林牧渔业产品/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15: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7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预算金额 | ¥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 | ||
采购单位 |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春泽庄振海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75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 0754-******** |
项目概况
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化学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H024D086
项目名称: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化学消毒药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化学消毒药品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分期分批要求供货直至供货完成,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起供货需求的5天内完成供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采购人要求加急供货,中标人应在5小时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 投标人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 投标人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 投标人须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则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1.3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兽药生产许可证》或《兽药经营许可证》。
② 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2.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池路春泽庄振海大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联系方式:陈工 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754-********
标签: 化学消毒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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