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开遴选坡头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社会化服务实施机构招标公告
第三次公开遴选坡头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社会化服务实施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道知》粤农农函(2023)883号)、《关于印发<坡头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坡农农(2024)1号)绩效目标。要求我区开展1种以上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新模式,主要是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遴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实施机构1个,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区内外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为我区水稻、番薯、蔬菜等种植户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且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该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社会化服务组织有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有农业服务资质、有固定办公场所)。
2、有良好持续运营能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优质,有较强的辐射带动能力,能有效推进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3、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团队,配备一定的高学历技术人员,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有能力开展良种良法推介,良技推广应用及示范观摩培训,
4、服务组织信誉良好,财务健全,并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设有银行账户,没有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
(一)提交材料。有申报意向的实施机构请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书(实施方案要详细,包含服务组织基本情况、服务的特色和亮点、农机设备、技术团队、技术负责人等基本信息)、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技术人员证书等资质证明)装订成册,一式四份邮递或报送到坡头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5楼501室),逾期不子受理。
(二)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是由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在市级专家库中抽取组成。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分,形成评审意见。最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三)结果公示。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将遴选结果在坡头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为坡头区2023年农技推广项目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实施机构。
四、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关于印发<坡头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联系地址:坡头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尾市场对面坡头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科教信息股501室;联系人:穆麟,联系电话:******* 134*****171)
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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