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春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永春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4-10-17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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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永春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

项目编号:ZKHJ-******

项目名称:永春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内容:永春镇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详见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00元

最高限价(单价):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价

1

电工

200元/人/天

2

水电焊工

300元/人/天

3

瓦工

300元/人/天

4

高空作业技工

420元/人/天

5

高空力工

220元/人/天

6

地面力工

180元/人/天

7

氧气

60元/瓶

8

乙炔

90元/瓶

9

防尘网

20元/捆

10

12T自卸吊

900元/台班

11

12T汽车吊

900元/台班

12

16T汽车吊

1100元/台班

13

25T汽车吊

1500元/台班

14

50T汽车吊

1700元/台班

15

80T汽车吊

3500元/台班

16

高空作业车(18米-25米)

1300元/台班

17

80小挖掘机,斗容0.6m3

1100元/台班

18

80小挖掘机破碎

1600元/台班

19

80胶轮挖掘机,斗容0.6m3

1200元/台班

20

210大挖掘机,斗容1.2m3

1800元/台班

21

210大挖掘机破碎

2100元/台班

22

360大挖掘机

2900元/台班

23

18米加长臂挖掘机

3800元/台班

24

30铲车

800元/台班

25

50铲车

1200元/台班

26

小拖板车,10公里以内(10公里以外10元/公里)

200元/次

27

大拖板车,10公里以内(10公里以外15元/公里)

400元/次

28

5T自卸车

850元/台班

29

5T自卸车,距离综合考虑

360元/车次

30

10T自卸车

1000元/台班

31

10T自卸车,距离综合考虑

500元/车次

32

7.6米货车

700元/台班

33

4.2米货车

600元/台班

34

发电机,设备使用费用含材料

150元/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

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2)公告发布媒体:“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春堡村

联系人:张平

联系方式:137*****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1536室

联系人:魏俊雯

联系方式:188*****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俊雯

电 话:188*****151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来源: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初审:孙华旭

复审:王雅文

终审:张平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法

137*****618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春堡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科弘建吉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88*****15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A座1536室

采购项目名称

永春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5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项目编号:ZKHJ-****** 项目名称:永春镇违章建筑拆除工程 采购内容:永春镇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详见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10-18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磋商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11-04 10:0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4-11-04 10:00

地点

“政采云”平台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魏俊雯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88*****15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违章建筑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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