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卷烟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成品卷烟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成品卷烟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成品卷烟运输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XTC-*******
3.招标内容:为保证新疆卷烟厂由乌鲁木齐发往全国各地烟草公司成品卷烟运输工作的顺利运行,现对新疆卷烟厂成品卷烟运输服务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具体起止时间签订正式合同时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中标人服务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不得拒绝。第二年的合同根据上一年度服务质量考核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续签(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服务地点:新疆卷烟厂相关仓库至各收货方所在地相关仓库。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投资金额:约1000万元/年
6.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
6.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同时具备承担本项目以及所投标线路相适应的运输能力(车辆及设备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人员),能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日常计划及应急运输服务工作。
6.3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货物运输业务业绩(业绩以合同生效日期为准,每一份有效合同业绩须为同一合同签订主体,须提供运输合同或协议原件作为证明材料)。
6.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
6.7投标人必须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按要求开具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8投标人运输卷烟的车辆厢体必须为无异味、无污染、无滴漏的全封闭式货厢,必须安装车载 GPS或北斗定位系统,并承诺在中标之后40个自然日内,按照烟草行业卷烟成品运输管理要求,自行完成相关车载设备以及在途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及部署工作(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须全数安装,由此产生的费用须自理)。
7.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每套,售后恕不退还。国内邮寄另加邮费100元人民币。
9.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3日至2016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30-13: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10.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地点:
A.现场报名及购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前台]。
B:在线售卖报名及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采用电汇方式支付(账户信息附后),请上传缴纳凭证至国信创新平台。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也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我公司前台(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若需邮购纸质招标文件,请在支付标书款时,注明购买单位全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及联系人等内容,我公司将以到付的方式,尽快邮寄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直接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未参加开标的潜在投标人,将由代理公司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在评标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寄出的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
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王康华(400-0809-508)。
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代交购买招标文件。
11.投标人报名时务必提供以下资料:
11.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11.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鲜章)
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鲜章)
11.3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4 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货物运输业务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xxj_hwq@163.com。同时将一套纸质版的报名资料邮寄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报名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和单位座机)、传真、电子邮箱地址、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请填写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基本信息登记表 | ||
序号 | 信息名称 | 信息内容 |
1 | 所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 | |
2 | 投标人名称 | |
3 | 投标人地址、邮编 | |
4 | 联系人及职位 | |
5 | 联系人座机、传真、手机 | |
6 | ||
7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8 | 公司主营业务、资质等级 | |
9 | 法定代表人 | |
10 | 注册资本 |
1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会议室
1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0日10:30时(北京时间)
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联系方法: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联系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9层B座
邮 编: 830002
联 系 人:侯文权、米拉
手 机:181*****799
座 机:****-*******转803
传 真:****-*******转806
E-Mail:gxxj_hwq@163.com
接受标书款的银行及帐号:
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支行
标书款账号:********4327(标书款专用账户请勿汇入保证金)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开户行号:********9059
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入标书款)
注意:请按招标代理机构账号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各潜在投标人在缴纳标书款后须向我方说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类型(专票或普票),因潜在投标人表示不明确导致发票误开的责任由潜在投标人自负,发票开具后概不退换。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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