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次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市政道路工程第二次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蓝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蓝审(招)许准字【2024】405号 ,招标人为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总投资为 *******.04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专项资金已落实 。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名称: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 ;
1.2.2 建设地点: 蓝山县承阳大道北侧至东方大道南侧 ;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市政道路工程,项目位于永州市蓝山县县城,起点为承阳大道北侧,终点至东方大道南侧,长约340m,道路红线24m,设计时速40km/h。横断面布置为5m 人行道+14.0m机动车道(包括两个机动车道,两个混行车道)+5m人行道=24m。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体制,雨水管流向自南向北接入东方大道雨水管网,污水管流向自南向北接入东方大道污水管网。
1.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180 ?天□月□年(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 蓝山县华侨南路(承阳大道至东方大道)项目(第二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1.5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
1.6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 。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 年 10 月 18 日起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8 日 09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46-******* 。
9.其它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46-******* 。
9.2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HNZBJ,电子投标报价格式为: HNTBJ。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 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 形式 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
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
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5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递交方式: 银行子账号、电子保函、线下保函、承诺(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湖南蓝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地 址: 蓝山县南平路331号;
联 系 人: 唐宁;
电 话: 133*****807(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永州市零陵区苏通国际·国泰置业大楼1809-1812室 ;
联 系 人: 孙小英、葛益 ;
电 话: 188*****693、185*****260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
标签: 市政道路 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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