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财小额项目采购前公示表区征拆办征地拆迁工作汽车租赁项目

涉财小额项目采购前公示表区征拆办征地拆迁工作汽车租赁项目

项目

主要

情况

项目名称

区征拆办征地拆迁工作汽车租赁项目

项目采购单位

高明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经办人

黄锦祥

拟采购时间

2024年10月

资金来源

项目工作经费

招标限价

1辆5座小型客车(租赁费用每台每次/日250元内),1辆7座商务车(租赁费用每台每次/日320元内)

项目拟采购方式和报名相关事项等

项目概况:由于区征拆办涉及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业务繁多,为满足区征拆办日常外出工作需求、外出路况环境需要,现拟租赁工作用车2辆,其中:1辆5座SUV小型客车(租赁费用每台每次/日250元内),1辆7座商务车(租赁费用每台每次/日320元内),按月实际使用次数支付租赁车费用。

合同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年内。

采购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市级(设区市)或以上工商局登记的企业法人,且有从事车辆租赁经营范围;

(二)供应商须具有资质证书;

(三)供应商须在佛山市高明区有固定经营场所;

(四)车辆需购买第三者100万以上保险,座位险1万以上一座保险,医保外用药保险;

(五)车辆购买车身划痕险,玻璃破碎险(国产玻璃)盗抢险不计免赔险(险种: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不计免赔、盗抢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不计免赔、划痕险不计免赔);

(六)车辆要求5座SUV小型客车上牌登记在1年内,行驶里程不得超1万公里;7座商务车上牌登记在3年内,行驶里程不得超5万公里。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胶装成册):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资质证书;

(三)佛山市高明区固定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四)提供车辆行驶证、照片(2台车辆均需提供);

(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仅限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广电网络传输大楼第10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抽签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3日上午9:00(未按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弃权),佛山市高明区怡乐路130号广电网络传输大楼第10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本项目抽中标单位一名。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3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附件:诚信投标承诺书.doc

  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2024年10月17日

  监督投诉电话:********(纪检监察组)、********(征拆综合部)


标签: 汽车租赁 征地拆迁 征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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