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进行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进行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采购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进行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因参与报价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现我局继续按照规定重新组织询价招标,询价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审核。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5.6万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对我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申报资料审核。
二、项目要求
(一)根据《厦门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随时收集汇总酒店申报补贴资料,核实酒店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阶段性分批次开展补贴资料审核工作。其中,需对每家酒店申报材料进行原始信息书面审核,以旧换新10台及以上电视终端设备的酒店需逐一现场审核电视以旧换新更换、采购及安装情况。
(三)视酒店申报情况,阶段性分批次出具补贴专项审计报告。
(四)资料归档应按照要求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五)根据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界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三)选派专人、专门电话、专门网络渠道响应采购人咨询,且承诺服务时间为7×24小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四)报价单需对仅书面审核材料的酒店和需现场审核的酒店分别报价。其中仅书面审核材料的酒店(以旧换新10台以下电视)暂定120家,每家费用报价不超过200元;现场审核的酒店(以旧换新10台及以上电视)暂定80家,每家费用报价不超过400元。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询价响应报价单;
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3.询价响应承诺书;
4.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2、每份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3、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10月21日16: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审核。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审核费用以实际审核数量及中标报价据实结算。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615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7日
根据相关采购规定,我局于2024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进行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因参与报价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足3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现我局继续按照规定重新组织询价招标,询价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审核。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5.6万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对我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申报资料审核。
二、项目要求
(一)根据《厦门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随时收集汇总酒店申报补贴资料,核实酒店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阶段性分批次开展补贴资料审核工作。其中,需对每家酒店申报材料进行原始信息书面审核,以旧换新10台及以上电视终端设备的酒店需逐一现场审核电视以旧换新更换、采购及安装情况。
(三)视酒店申报情况,阶段性分批次出具补贴专项审计报告。
(四)资料归档应按照要求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五)根据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经营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须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须在报价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打印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界面(或截图)的打印件。
(三)选派专人、专门电话、专门网络渠道响应采购人咨询,且承诺服务时间为7×24小时。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四)报价单需对仅书面审核材料的酒店和需现场审核的酒店分别报价。其中仅书面审核材料的酒店(以旧换新10台以下电视)暂定120家,每家费用报价不超过200元;现场审核的酒店(以旧换新10台及以上电视)暂定80家,每家费用报价不超过400元。
五、投标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询价响应报价单;
2.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3.询价响应承诺书;
4.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2、每份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3、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供应商务必于2024年10月21日16: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审核。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审核费用以实际审核数量及中标报价据实结算。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615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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