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业学校教育教学—网上金融教学服务系统提升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商业学校教育教学—网上金融教学服务系统提升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受北京市商业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教育教学—网上金融教学服务系统提升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教育教学—网上金融教学服务系统提升建设

项目编号:0686-1641B126409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伯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商业学校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

联系方式:李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伯烜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控制金额(万元)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排队机

1台

87.9154

2

服务评价器

16个

3

自助填单机

1台

4

叫号器

16台

5

8字窗口屏

16块

6

窗口对讲机

16套

7

高拍仪

16台

8

学生学习用桌

8张

9

教师讲台

1张

10

教师用椅

1把

11

教师展示用桌

1张

12

填单台

1张

13

学生学习用连排座椅

2排

14

银行仿真实训平台软件

3年/1套

15

网上银行模拟软件

3年/1套

16

自助终端查询系统软件

1套

17

个人理财实训平台软件

3年/1套

18

保险实务实训平台软件

3年/1套


简要技术指标: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货物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应提供全新现货产品,产品的所有配件均符合企业质量管理标准的要求,且产品所有部件及配件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关货物来源证明文件。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情况请见采购货物一览表。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2) 财务状况报告;(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915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4日 13:46 至 2016年10月20日 13:4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北京国际贸易公司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一层114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各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携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并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纳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等打印版信息(加盖公司公章)。否则无法开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2) 财务状况报告;

(3)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教学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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