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清远市图书馆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单一来源

采购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清远市图书馆

项目名称:清远市图书馆信息化系统软硬件维保服务

采购预算金额:119,600.00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阿法迪智能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10号1号楼9楼


三、采购内容

(一)服务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二)服务范围

为阿法迪品牌的云智能图书集群管理平台软件和图书借还办证机6台、安全门禁11片、人流检测系统工控机1台提供维保服务。

(三)服务内容

1.供应商需派遣一名原厂工程师到清远市图书馆现场办公,确保维保服务及时响应。

2.供应商需确保合同内约定硬件设备的日常运作使用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等。

3.供应商需在合同服务期内及时响应售后服务并对非人为、恶意或自然灾害损坏的故障设备提供现场免费的检修、换新服务。

4.供应商需保障信息化系统软件网络安全,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检查以及数据库的检测,修复系统漏洞,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提供满足网络安全等保二级的系统安全策略。

5.供应商需确保系统升级和优化,包括系统框架和插件升级、需求处理以及故障维护。根据系统的性能和使用情况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系统功能。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清远市图书馆于2019年采购上海阿法迪智能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云智能图书集群管理平台以及自助借还办证机、安全门禁、工控机等软硬件,为图书馆提供信息化管理服务。本次是对阿法迪品牌的系统和设备进行维护服务,以保障本馆的正常运转和业务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上海阿法迪智能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维保服务。


五、公示期限

此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图书博物大楼1、4、5楼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63-*******


清远市图书馆

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系统 维保服务 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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